江门市公安局关于对蓬江区部分路段
实施货车禁行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交通秩序,缓解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压力,我局根据蓬江区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蓬江区部分路段实施货车禁行的管制措施。现将情况通告如下:
一、禁行时间
全天24小时。
二、禁行车型
中、重型货车。
三、禁行路段
建设三路(篁庄大道路口至江侨路口)、篁庄大道、新昌路、体育路(新昌路口至华安路口)路段全天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
本通告禁行管制措施自2021年2月10日起施行。本通告实施之前其他有关蓬江区道路通行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本通告未作规定的,仍按原规定执行。对违反本通告禁行管制措施通行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江门市公安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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