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唯一的租赁资金专户,实行租赁资金监管,规范住房租金消费贷款,多部门协同监管......2月1日晚,由深圳市住建局起草的《关于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征求意见。《通知》征求意见稿以深圳市住建局等七部门名义发出,提出了一系列严格租金监管的措施,以杜绝长租公寓“爆雷”现象再度出现。
深圳市住建局介绍 ,近期,通过受托经营、转租方式开展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采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租赁贷”等高风险经营模式的案例屡见不鲜,给市场带来了极大风险。为规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维护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按照省、市领导有关规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的批示指示要求,该局牵头起草了《通知》。
《通知》结合深圳实际,以问题为导向,从建立银行专户制度、实行租赁资金监管、规范住房租金消费贷款、加强监督管理四个方面做出了规定。
◆戳这里了解政策全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记者】李斌
【作者】 李斌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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