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新闻网讯(记者 谢娜)近日,一名学生家长向记者谈起了自己为孩子购买学科教材的经历,明明标价6.92元的英语教科书,书店要卖到30元,高出原价格近5倍,对此表示很不理解。那么书店这种自行抬高价格销售的行为是否合规,书店又是否具备售卖教材的资质呢?
教材加价卖,家长难理解
这位家长表示,由于上学期小孩不慎丢失了英语教科书,便让朋友在附近的书店里代买了教科书,只是拿到手后的价格让他大吃一惊。他找来孩子同学的书一对比,价格竟然较原书价格翻了近5倍。在这位家长出示的教材价格对比图中,记者发现原书教材背面印着“义务教育教科书”的字样,批准文号为湘发改价费【2017】343号,定价为6.92元,而之后在书店买的教材除了书本颜色稍浅,其他几乎没有不同,只是在价格处重新贴了新的价格标签,上面印着35.80元。随后,记者在网上查了一下此书的售价,虽然网上书籍价格各异,是否正版也不得而知,但平均下来价格在10元左右。“书店毕竟也要盈利,适当在原书价格上加些利润可以理解,但书店这种明知孩子需要教材,家长不得不买,便在原教科书价格上翻5倍售卖的做法肯定不合理。”这位家长对于书店加价出售教材的做法感到生气和不解。
非统一印刷,书店额外加印教材成本高
对于这位家长的不解,记者问及书店的解释和处理态度。这位家长表示,他们曾经去找书店理论,书店给出的解释是,义务教育教科书是由新华书店统一印刷的,定价普遍较低,而他们书店售卖的教科书是公司额外加印的,打印成本自然高于新华书店统一印刷的定价,加之人工成本和物流运送成本,价格肯定不能跟教科书的原价相比。这位家长表示,虽然最后书店方承诺退书,也退还了书款,但是书店如此加价销售教材不太合理。
私家书店不得售卖义务教育教材,更不允许加价销售
针对教材加价销售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等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教科书由国务院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微利原则确定基准价。一直以来,中小学教材的价格普遍较低,且大幅低于市面上的图书价格。小学阶段教材普遍在10元以内,且多数定价稳定在5元至7元,部分教材的价格甚至不到5元,初中阶段教材多在8至10元,且教材的价格基本上与教材页数成正比,比市面上同等页数的普通图书便宜得多。《湖南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教材的成本费用应严格依据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核算。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在教材编写、出版、发行等环节,向出版、发行单位收取未经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费用。因此,书店加价销售教材,违反明码标价的规定,属哄抬物价的行为,肯定是不允许的。此外,市委宣传部宣教文艺科的工作人员亦表示,义务教育教材和指定教辅材料等的销售有明确的管理规定,只有新华书店一家是合法销售渠道。其他私家书店不仅不能经营、销售义务教育教材,额外加价发行更是违规,应当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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