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有网友向萍乡城事网反映称,东鑫 云程花苑打着防疫控疫的旗号,禁止该小区没有购买、租赁该小区防控设施的停车位的业主停车,且借机天价租、售车位,许多业主到该公司销售部讨要说法。究竟是什么情况呢?小编进行了了解。
小编从网友发来的一则标有“地下停车管理”字样的通知见到一段这样的文字:自2021年1月13日起,小区地下车库停车管理系统正式启用,即日起外埠车辆、未购买/租赁的业主车辆禁止驶入车库停放。
“我们在购买这里的房子,主要就是看中了这里有停车库,现在竟然打着防疫控疫的旗号,禁止我们没有租、售车位的业主的车辆进来,我们的车要停在什么地方?”业主纷纷说道,一个车位竟然要3000元/年,这是哪个部门出台的价格?这简直就是天价车位。
“防空设施的车位是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就计算进去了,这里的车位属于所有业主,开发商不能租赁、销售,开发商凭什么不许我们的车辆进来。”网友说道。开发商是否把建设车库计算在公摊面积了呢?开发商是否可以租、售车位?小编联系到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小编询问在租、售车位时,是否向业主提供了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车库销售许可证或物价局出具的车库未列入建安成本的证明,但该相关负责人未正面回答,只是说已经处理了此事。小编对该开发商是否拥有租、售车库(位)的权利不得而知。
截止发稿时,网友说,该开发商针对此事根本未处理,只是表示,综合一下萍乡的收费。开发商是否可以租、售车位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看
有以下情况的开发商无权租、售车库(位)
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
2
开发商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
3
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将建车库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如果有上述情况之一,开发商就无权出售该车库。如果没有上述情况,投资兴建该类地下车库的开发商对此享有专有使用权,有权出售该地下车库,这时,作为购买地下室汽车位的小区住户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车库销售许可证或物价局出具的车库未列入建安成本的证明。
针对此事,朋友们!
你们有什么看法?
小编更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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