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我区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统一调整为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则提前)。这是记者昨日从区人社局了解到的信息。
据介绍,我区原先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左右。此次调整是因为从2021年1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由省级集中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额缴拨,省级统收统支统管。
包括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在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等基金项目支出,将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向省财政部门申请下月全省基金支出计划,省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资金从省财政专户拨付至各地财政专户,按规定支付。
为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知悉上述调整,区人社局通过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海门农商银行网点通知到前往银行办理相关业务的企业离退休人员。
来源:海门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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