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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国多地方疫情形势出现反弹,沈阳、大连相继出现确诊病例。为确保全市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元旦期间,本溪市公安局在为防疫战疫保驾护航的同时,坚决向"疫"气用事、不怀好"疫"、一"疫"孤行等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宣战。为将各种借疫情之机滋事妄为的违法犯罪行为扼杀在于未然,本溪市公安特别对相关法律法规做出通俗易懂的解读,呼吁全市市民担起"疫"不容辞的责任。
下面,由法规解读人为大家详细讲解疫情防控法规注意事项。
法规解读1
明知已经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故意隐瞒不报,不主动检测、拒绝隔离或者故意进入公共场所与他人接触,危害公共安全的
涉嫌妨害公务罪,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刑法第114条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主动检测、拒绝隔离可能涉嫌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根据刑法第114条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规解读2
以故意逃避、恶意阻挠、暴力抗拒等方式拒不配合防疫人员、人民警察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封锁疫区等防控措施。
涉嫌妨害公务(刑法第277条,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或第二项,阻碍执行职务,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堵塞道路交通,阻碍执行疫情防控任务车辆通行的。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刑法第291条,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三项,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
法规解读3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疫职务的,危害医护人员人身安全,损害医疗设备,扰乱医疗秩序的。
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法第277条,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项,阻碍执行职务,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或第二十三条第一项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
法规解读4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破坏、侵占疫情防治救援物资、设备的。
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第二百六十八条(聚众哄抢罪)、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损毁财物罪)定罪处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处罚。
嫌妨害公务罪,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刑法第114条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主动检测、拒绝隔离可能涉嫌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根据刑法第114条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名义,实施诈骗行为的。
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名义,实施诈骗行为的,依照《刑法》第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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