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宣布将于明年3月实施痛经假,成为国内又一个会提供痛经假的地区。有不少人担心,这样会加重对于女性的职场性别歧视。
辽宁痛经假也来了
近日,辽宁省发布了《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其中对经期、孕期等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提出要求,《办法》将于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要求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期女职工劳动保护,还提出了俗称的“痛经假”:经医疗机构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患有重度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给予1至2日的适当休息。
每一个健康女性每个月都会有一次例假,据调查有33%以上的女性都发生过痛经,痛经的程度虽然有轻有重,但是每个月都要经历一次。有不少女性都反映,在疼痛程度严重时,甚至无法进行正常生活与工作。
看起来,辽宁推出的痛经假是关爱和保护女职工之举。
多地均有痛经假
事实上,辽宁省并非首个规定要给痛经女性放假的地方。
早在1990年,北京市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就指出:女职工患痛经,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生产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可以在经期休息一天,算作劳动时间。
另外,青海、海南、重庆、浙江、湖北、山西、安徽和四川等地,相继也推出了类似的带薪痛经假。
不盘点不知道,一盘点才了解,原来国内如此多的地区均有痛经假的规定。但这个假却很少看到人用,甚至在辽宁此次出台痛经假引发的讨论里,我们能发现很多人都以为,辽宁是国内唯一提供痛经假的地区。
痛经假几乎成了一条沉睡的规定。
别让痛经假会加重职场性别歧视
存在历史已久的痛经假为何如此默默无闻?
笔者认为,一方面是官方宣传不到位,导致大部分人不知道这项规定;另一方面则是企业在这项规定里不受益,女员工则怕职场性别歧视,都不爱用。
按照如今的规定,各地痛经假的最后买单人,依然是企业主。相关部门只是规定了女工的假期,而没有对录用女工的企业配套相应的保护、扶持,这就会让企业对执行相关放假规定毫无动力,也会让女工的就业增加障碍。
毕竟,站在企业主的立场来想,同样的职位,男工比女工少了产假、痛经假,还没有法定哺乳孩子的时间。企业愿意录用男工还是女工,不用想都知道。
笔者认为,如今多地倡导关爱女职员,为女职员提供更多的假期福利,仅仅是出台一些法令法规完全不够,很难起到应有的效果。如果非要执行相关法令,又会加重职场性别歧视,让企业更不愿意招聘女职员。
毕竟,企业如今不歧视残疾员工,也是因为接收残疾按员工的企业有税费优惠,企业主不会因此吃亏。所以,关爱女职员别只在规定里说一说,希望相关部门能给出配套措施,让痛经假的规定能起到应有的效果。
总的来说,痛经假的出现代表着人类文明的进步,虽然在执行上存在一定困难,但这也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是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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