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交通流量大的路段行车时
随意变道、加塞、强行超车、路口未减速慢行
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极易诱发交通事故
在此南康交警结合近期案例
告诫广大驾驶员
开车别任性
安全文明驾驶才能最快到达目的地
开车一时心急 负全责
近日,在南康区镜坝镇陈赞贤大道与产业大道交叉路路口转弯处,事发时该路段车辆通行缓慢,刘某某驾驶一辆小轿车一时心急实施超车,与侧后方车辆发生剐蹭。
因刘某某驾驶车辆在通行缓慢路段未确保安全文明驾驶,超车变道,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南康交警提醒
随意变道、加塞、强行超车
极易诱发交通事故
驾驶途中车辆通行缓慢或拥堵时
请您耐心等待,依次排队通行
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路口未减速慢行 酿事故
2020年12月18日12时许,在南康区赣南汽车城内一路口,发生了一起一小轿车与一小型汽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其中一名驾驶员轻微受伤,两车严重受损。
南康交警通过现场勘查和调取监控后发现,小轿车驶入路口时未观察路口来车情况,未减速让其右方来车先行,加上小型汽车通过路口时未减速慢行,直接导致事故发生。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交叉路口时
要牢记“一慢二看三通过”
蜀黍也搜集了以下“行车规则”
请各位驾驶人朋友牢记心中
第一种情形
辅路让主路。对于有辅路的车道,主路车辆享有优先通过权。因此当主路车辆右转进入辅路时,即使辅路车辆是直行状态,也万万不可抢行,一旦发生事故,辅路车辆将会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种情形
在一些并入主干路的辅路入口,会有转向并入的导流带,引导主路车辆避让前方入口车辆。如果此时有车辆直行闯入导流带,与正在转向进入主路的辅路车辆发生事故,那么闯入导流带的车辆,是要负全责的。
第三种情形
灯头让灯尾。经过十字交叉路口时,先进入交叉路口的车辆有优先通过权。如果白车越过停止线通过交叉路口过程中,信号灯由绿变红,另一方向信号灯由红变绿,这时后进入交叉路口的红车辆,必须让行白车通过,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则红车全责,白车无责。
除了以上述三种让行规则,今天还梳理出另外六种常见的让行规则。
第一种情形
行经没有交通标志、标线的路口,需要转弯或者掉头的车辆,要让行直行车辆。
第二种情形
左右两侧车道的机动车向中间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的机动车让右侧车道的机动车先予变更。
第三种情形
在十字路口,同一道路,相对方向行驶,同时放行的情况下,右转弯车辆要让对面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四种情形
行经没有交通标志、标线的路口,双方车辆均是直行或均是转弯的情况下,要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第五种情形
进入环岛路的时候,将要进入环形车道的车辆要让已经在环形车道内的车辆先行。
第六种情形
在盘山公路上行驶时,靠山体的车辆要让不靠山体的车辆先行,这是保护不靠山体的车辆,避免其因让行而滑落山崖。
动图来源:宁波交警
南康交警提醒:
1.经过路口时,转弯的机动车应当让直行车优先通行。
2.如果转弯车未及时避让,为确保安全,直行车也应该减速、观察路面动态情况,确保安全再通行,避免事故发生。
3.驾驶人要熟记交通法律法规,守法驾驶是安全行车的原则。
来源:畅行南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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