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妇”门前是非多。于是有人就问了,和“寡妇”同居属于重婚罪吗?
其实啊,在法律上没有“寡妇”的这个说法。那么在老百姓通俗的这个理解里边呢,寡妇一般是指失去丈夫的妇女。
那么,和“寡妇”同居属于重婚罪吗?
深圳婚姻与公司律师,结合目前的婚姻法和刑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尽量以最通俗易懂的语言,来和大家聊一聊,如果一位男士喜欢上一位“寡妇”,和她一起同居,有可能涉嫌犯重婚罪的典型情况,以及不会犯重婚罪的典型情况。
首先,和“寡妇”同居,以下这个比较典型的情况,是不属于重婚罪的。
如果这位男士他是单身人士,他喜欢的这位“寡妇”也已回归为单身人士,那么他们俩互相喜欢住在一起,这是不构成重婚罪的。
当然了,既然是真心喜欢,周边的亲朋好友大部分应该还是希望他们办理结婚证的。
其次,和“寡妇”同居,以下典型情况,是涉嫌犯重婚罪的。
假如这位男士他是已婚人士,也就是说,和原配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也没有诉讼离婚了的,他又去和一位寡妇以夫妻名义同居,那么这就涉嫌犯重婚罪了。
不单单是这位已婚人士涉嫌犯重婚罪,而且,即使这位“寡妇”已经回归单身了,这位单身的“寡妇”一样涉嫌犯重婚罪。#头条法律金牌普法官第二季#
如果“寡妇”已经回归单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也不插足别人的婚姻,她也有权利选择自己的幸福,她选择和谁一起,也应该得到大家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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