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报如下:
1.干城乡时任科技副乡长邓国民骗取惠农资金问题。
2008年12月,邓国民利用其挂职芦草水村党支部书记之便,在其外迁亲属邓某某等6人名下违规办理“一折统”存折,并由其保管使用。2009年5月至2014年9月,邓国民在邓某某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上述“一折统”存折上累计支取资金82914元,其中6248元用于干城乡政府办公费用开支,剩余76666元由其本人支取使用。2013年底至2016年底,邓国民陆续向上述6人退还了“一折统”存折及从中支取的资金合计75376元。邓国民还从他人私自保管的陈某某等3名村民“一折统”存折中支取资金18180元。以上累计违规支取使用资金94846元。此外,邓国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7月,邓国民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涉案违纪资金已收缴国库。
2.大靖镇干新村村委会原主任王万泽套取扶贫项目资金问题。
2011年12月,干新村实施贫困村良种猪引进项目,扶持干新村贫困户30户,引进良种猪150头,户均补助5000元,总投资150000元。项目下达后,王万泽未按要求实施项目,仅向何某等19户村民发放了均价500元的仔猪21头,总价款10500元。之后,王万泽编造了向何某等28户村民发放种猪150头、价款150000元的虚假资料,向大靖镇申请验收报账。大靖镇未及时组织验收,时任镇扶贫专干兼出纳王泽未认真审核王万泽上报的资料,编造验收报账资料并代签时任镇长张全祥、时任副镇长温万海等人签名后,经时任镇长张全祥签批后报账,导致王万泽套取项目资金139500元由其个人使用。此外,王万泽、王泽、温万海、张全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王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温万海、张全祥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万泽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涉案资金已随案移交司法机关。
3.定宁镇肖营村党支部原书记苏天虎等人违规发放临时救助金问题。
2013年,定宁镇肖营村为支付雇用该村村民白某某维修村小学的劳务费500元,苏天虎和时任村委会主任严子昌商议后,违规将白某某上报为该村临时救助对象。2013年6月,白某某享受临时救助金500元。此外,苏天虎、严子昌还存在非法转让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等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0月,苏天虎、严子昌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永丰滩镇庵门村村委会原主任吕世龙等人在低保动态监管中失职失责问题。
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永丰滩镇庵门村对低保动态监管不到位,吕世龙在明知享受低保的村民史某某已死亡的情况下,未及时向永丰滩镇民政办报请停发史某某低保,导致史某某名下违规发放低保等资金1005.5元;核查工作不实不细,未及时发现村民张某某享受低保但户口已迁出外地的情况,导致张某某违规领取低保等资金1146元。2020年9月,吕世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村党总支书记张明奎、永丰滩镇民政助理员李光菊、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镇长程越山被通报批评。违纪资金已收缴国库。
5.土门镇王府营村村委会原主任王宾林等人在公益性岗位管理中失职失责问题。
2019年2月,王府营村落实政策不严格,违反公益性岗位选聘政策要求,将在某公司上班的建档立卡户韩某某推荐聘用为村级公益岗人员。2020年3月至4月,韩某某因在公司上班无法兼顾公益岗位工作,私下请该村三组组长李忠为其顶岗,并向李忠支付公益岗工资报酬1200元。王宾林、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王子仁履行监管、监督职责不到位,未及时纠正以上行为。此外,王宾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0月,王宾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子仁被通报批评,李忠被批评教育。
6.民权镇干部丁宗财在脱贫攻坚普查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辱骂普查工作人员问题。
2020年7月25日下午,丁宗财未履行请假手续,在工作期间擅自离岗。同日,在民权镇团庄村脱贫攻坚普查工作中,普查引导员通过微信语音向丁宗财询问其帮扶户情况时,丁宗财对帮扶户户情掌握不清、户内档案资料收集不全,不配合普查工作并辱骂普查工作人员,造成不良影响。民权镇副镇长刘福对分管干部要求不严,监管不力。2020年8月,丁宗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福被提醒谈话。
来源:武威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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