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浙江东阳出了一个集资诈骗大案,女子吴英一举成名。金华中院、浙江高院先后判其死刑。该案引发了众多企业家的惊叹,也引发了众多法学家的关注。在全国大小媒体沸沸扬扬跟踪报道的时候,案件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阶段。
人头是否落地?
2012年,从开春到隆冬,长达360天,每天都揪着无数人的心。
最终,还是刀下留人。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后认为,综合全案考虑,对吴英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裁定发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随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缓。
十年后,浙江东阳又出了一个涉嫌“套路贷”的大案。涉案男子张建军所在的村子与吴英的村落相隔十几里地。
吴英因为集资入狱,张建军则因为放贷被捕。
张建军借出去4000万元,通过报案,通过起诉,最终一分钱没有收回来。这可是他此前在东阳地区经营烟花爆竹十多年辛苦攒下来的半个家底。
张建军在不停上访、不停告状、不停喊冤之后,于2019年5月30日突然被东阳警方拘留,一个月后被逮捕,涉嫌多个与“套路贷”相关的罪名。2020年 9月被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5年;妻子李红芳被同日拘留,同日逮捕,被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三年。
借钱人坐牢,张建军如雷轰顶
人们都知道,浙江是长三角地区经济发达的省份,也是民间资金活跃的区域。许多中小企业主说,吃不消银行审批放贷就像审案子一样没完没了的,说等银行的钱拿到手,生意早就被别人抢去做了。
有钱的人也不乐意把钱存到银行去等那点可怜的利息。张建军就是其中之一。
他不知道抢先下手,在杭州或者上海买几套房子,给自己五个小孩子一人备一套;他也不知道在他人的企业里投资入股,甚至不知道阿里巴巴的总部就在杭州西溪呢!
他有点傻乎乎地把钱借出去,吃点利息,以至于一大家人居住的屋子还没有产权,甚至还不是自己的。
然而,民间借贷也是风险丛生的。
张建军碰上了两个大无赖的之后,烦恼与日俱增起来。自己不仅讨不回来钱,聘请律师打官司,报案,控告,全都落空。
一个是当地房地产开发商即晟元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经理徐谷生先后两次向张建军借款共计2000万元。一次是在2014年3月27日借款1300万元,当地市民张文奇担保;一次是在同年4月11日借款700万元,东阳法院立案庭庭长史斌担保。
另一个是位于东阳的浙江九天空间钢结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一刚于2014年1月15日、24日、30日先后借款700万元、700万元和600万元,共计也是借款2000万元,晟元集团和该集团法定代表人应金良担保。
前一个借款人徐谷生因集资诈骗罪,于2016年被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了个无期徒刑,坐牢去了。张建军一次又次去硬着头皮去问法院办案的法官,又说了许多好话,托法院的熟人多多帮忙。结果法院让他重新起诉,说之前起诉徐谷生、张文奇的那个案子,已经移送给金华市公安局了。
张建军只好再次请律师重新写了一个状子,起诉张文奇的承担担保还款1300万元的连带责任。虽然又付给律师一笔代理费,张建军不是很心甘情愿,想想法院马上就会判决张文奇归还1300万元本金还有利息什么的,也就忍了这“吃了一个小亏”。
判决下来那一天,大太阳,张建军却如雷轰顶。
东阳法院认为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根据过错责任,分别判了张文奇和史斌两个担保人归还担保借款的三分之一。
张建军气的原本有点黑的脸通红通红的。这还得了,那个三分之二可不是个小钱,连本带息几千万元,眼睛一眨,比放鞭炮还快,说炸没就没了?!
更加雪上加霜的感觉还在后面呢!
张建军在起诉徐谷生、张文奇时,除了向东阳法院交了10多万元案件受理费之外,还咬咬牙,被要求交了150万元诉讼保全费,因为张建军发现张文奇在当地外托山背有一个豪宅,于是申请法院查封了那个不容易被外人发现的豪宅。
等到张建军申请东阳法院执行张文奇的豪宅的时候,法院竟然说早已解除了对的那个豪宅的查封。现在张文奇已经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啦。
张建军把头抬得高高的,脸涨得紫红,对着法院执行法官大声说道:“怎么可能呢?不可能,绝不可能!我交了150万元保全费的,到现在,这钱还在你们法院,150万!”
气呼呼的张建军晚上回到家里。妻子李红芳劝他不要着急,说家里还有四个孩子在做作业呢。又说,那不还有一个担保人史斌吗?他可是法院的立案庭庭长,是吃官饭的,先申请执行史斌。
张建军做梦也没想到,还没申请执行史斌还钱,史斌就退休了。张建军后来才打听到,史斌是1968年出生的,2015年退休时才47岁。怎么这么早就退休了呢?再后来,张建军听说史斌退休后就去了某集团公司,摇身一变,当起法律顾问来了。
担保人作假 张建军死不甘心
张建军碰上的另一个大无赖,则是位于东阳的浙江九天空间钢结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一刚。这人扛着当地赫赫有名的建筑商晟元集团和该集团法定代表人应金良来作担保。
张建军不怎么出门,不太知道外面的世界,可他知道这个建筑商原本是金华市第一建筑安装公司,差不多是金华、义乌、东阳等地最大的盖房子的。到处都有这家建筑商的工地,工地上都写着“晟元集团”的字号。
于是在2014年1月15日、24日、30日先后出借700万元、700万元和600万元,共计出借2000万元。晟元集团在三张借条上加盖了红印,法定代表人应金良在三张借条上一张一张都签了字。
到了还钱的时候,借款人吴一刚躲着不接电话了。
张建军只得聘请律师写了诉状,把借款人吴一刚和担保人晟元集团、应金良一起告到了东阳法院。
稀奇古怪的事又出现了。晟元集团答辩时说三张借条上有两个公章不是他们公司盖的,那两个印章是假的。
怎么会是假的呢?张建军瞪着本不太大的一双眼睛,看了又看,那晟元集团的印章不是一模一样吗?
法院委托金华天鉴司法鉴定所对三张《借条》中的第一、第三份《借条》即2014年1月15日、1月30日《借条》上“晟元集团有限公司”印章的真实性进行鉴定。该鉴定所随后作出【2015】文鉴字第054号两份《文书鉴定意见书》(含补充鉴定),认为上述《借条》上加盖的“晟元集团有限公司”印章与该公司在银行备案等使用的印章不一。
“不可能,绝不可能!”这是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张建军经常挂在嘴边的话。在律师的建议下,他向东阳公安局报案,请求鉴定印章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如果是假的,吴一刚、应金良就构成合同诈骗罪。
东阳市公安局于2016年2月1日以伪造公司印章罪,对吴一刚立案侦查。亦对上述两张《借条》印章进行了鉴定,后向债权人张建军发出东公(刑)鉴通字【2016】10706号、【2017】10634号《鉴定意见通知书》,告知两份《借条》上加盖的“晟元集团有限公司”印章即“检材1印文”“检材3印文”与“样本印文”不一。
然而,东阳市公安局并未认定吴一刚、应金良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而是伪造公司印章罪。在抓获吴一刚之后,又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后于2017年9月15日向东阳市人民检察院提出【2017】11130号《起诉意见书》,认为“吴一刚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80条之规定,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
至于晟元集团董事长应金良,张建军说的“就像没事一样”。警方甚至没有对这个法定代表人进行问话。
接下来的一幕,更是让张建军气得几乎要吐血。
2017年9月15日,吴一刚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的案子被移送到了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时至今日,人民检察院既未退回《补充侦查》,亦未作出《不起诉决定书》,更未向东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张建军从来没进过东阳市检察院的大门,他觉得进那个门的人都是犯罪嫌疑人。然而,他还是硬着头皮去问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被告知“上面不让说”。
公检法沉默 张建军义愤填膺
接下来的日子,张建军就不停地到北京上访。把《申诉书》、《控告状》、《举报材料》等,寄给全国人大信访局、国务院信访局、最高人民法院信访局、最高人民检察院信访局。寄给最多的单位,也是他最寄托希望的中纪委信访局。当然,张建军还寄给北京的各大媒体。
2019年春节过后,乡下还没闹元宵呢,张建军急冲冲又来到京城。进了一个又一个信访局,逢人便问:
徐谷生集资诈骗坐牢,担保人没坐牢怎么就还三分之一的钱呢?
东阳法院查封了张文奇的豪宅,怎么可以私下解封、让债权人最后拿一纸空文呢?
晟元集团董事长应金良签字担保借款2000万元,怎么就不受到法律追究呢?
吴一刚私刻晟元集团公章、诈骗巨额钱财,怎么到现在还逍遥法外呢?
绕着北京城,张建军跑了一圈又一圈那些政府机关和新闻单位,最后还是听了更多人的劝告:中国是一个法治社会,还是走法律途径吧!
4月2日这一天,张建军以被害人身份,委托律师,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73条之规定,向东阳市公安局挂号寄出实名控告材料,控告应金良与吴一刚共同涉嫌合同诈骗罪,通过私刻印章与其签订借款合同,骗取其自有资金本金2000万元。
律师告知说,《刑法》第224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律师还对张建军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
(一)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担保,采取下列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并造成较大损失的:
1.虚构主体;
2.冒用他人名义;
3.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单据、介绍信、印章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的;”
公安机关以“伪造公司印章罪”对吴一刚追究刑事责任,势必袒护了应金良主谋诈骗的刑事责任,使之逍遥法外。
对于张建军的实名控告材料,东阳市公安局本应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即便审查认为晟元集团董事长应金良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也应该向张建军作出《不予立案决定书》。可是,张建军眼巴巴的等了一天又一天,一个电话也没有。
张建军最后问律师,那些法律规定是真的还是假的呢?
律师回道,法律规定还有假?!
回过头来,张建军又委托律师,以被害人的身份,向东阳市检察院挂号寄出了《关于被害人张建军被骗巨额财产之法律意见书》,要求检察院追究吴一刚涉嫌合同诈骗的刑事责任。
张建军死死记住了北京那位高官说的,中国是一个法治社会!
毕竟吴一刚的案子在检察院已经长达两年多时间了,检察院总得给个说法吧!
然而,同样石沉大海。
好在东阳市人民法院,对于张建军委托律师,就法院解除查封张文奇豪宅提出的国家赔偿算是受理了。这让张建军在漫漫黑夜中,看见一点点光亮。
然而,张建军死都没有料到,接下来发生的一幕。
欠债人举报 张建军怨气冲天
就在张建军差不多处处碰壁的时候,2019年5月30日,警车闪着警灯,穿过张建军居住的石潭村,一下停在他们曾经热闹非凡的经销烟花爆竹的砖砌的屋子门口。穿着便服的警察亮了一下证件,没多说话,把还没反应过来的张建军押上的警车。
张建军急的要跟下楼的妻子李红芳打招呼,毕竟家中还有四个在念中学、小学的孩子,他要吩咐一下妻子。
有一位警察说,不用说了,都上车吧。随后,李红芳也被带上另一辆警车。
不只是突如其来的警车,还有突如其来的像雪花一样帖子,沾在互联网的许多无名无姓的网站上。
虽然没有一家官网,也没有一个人署名,但从举报的事上看,都是曾经向张建军借钱的人,为主是一个女的,叫赵晓兰。他们似乎都在接受一个幕后人的采访,控告张建军的“套路贷”。
几天之后,又出现了一个帖子,上面还上载了多张照片,表现以赵晓兰等十多位“受害人”给东阳市公安局送牌匾、一些警察接牌匾的纪实照片。
牌匾上八个大字,很醒目——“扫黑除恶,还民公道”。
四个律师接受聘请,在东阳看守所分别见到了张建军和李红芳。
李红芳每一次见到律师就是不停地哭泣,说好心好意借钱给那些求爹爹告奶奶的急着用钱的人,倒过来被他们告了一个套路贷,那些控告他们套路贷的人就是想赖账。
打开网络,点击东阳张建军,就可以检索到许多内容一样的控告张建军套路贷的帖子,写得一段段的,挺有条理,甚至还引用了一些法律条文。
张建军对律师说:“肯定是东阳法院那个提前退休的立案庭庭长史斌写的,别的借钱的人,文化不高,也不懂法律,写不出来。”
“史斌担保徐谷生借钱700万,想赖账。”张建军一口咬着牙对律师说:“史斌在法院工作,知道他告那些借钱不还的人。于是就组织赵晓兰等欠钱的人,到处发帖子。”
“他史斌当法官,还担保骗我借钱给集资诈骗的老板徐谷生。”
2019年9月30日,张建军涉嫌“套路贷”刑事案件,被移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张建军一直在看守所喊冤。
他对每一次会见他的律师都说,天天晚上睡不着。
吴伟民律师在最高法院的法律文书裁判网上网检索到主要举报人赵晓兰等不少信息。
赵晓兰与葛治华是一对夫妻,到处借钱,到处躲债。除了欠张建军好几百万以外,还欠着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金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程立浩、金明星、雷立云、马策飞、张凌云、朱航晓、赵新骅、陆姚飞等,少则几十万,多则上千万。在法院十多份判决书里,大多写道“被告赵晓兰、葛治华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的字样。
其实,赵晓兰早已被东阳市法院列入执行“黑名单”;“黑名单”里的人头像——剪短发,圆圆的脸,在官网上挂着。
再检索一下最高法院的法律文书裁判网以及天眼查,更加令人惊叹的事出现了。
被张建军一直控告的晟元集团及其董事长应金良,由于在全国各地设立了百十家分公司,竟然被全国各地数十家人民法院判决欠款百十亿元,均处于全部未被执行的状态之中。众多法院对晟元集团的资产轮候查封,对董事长应金良发出了《限制消费令》。
不管怎样,张建军的刑事案子仍在诉讼程序之中,究竟是否构成“套路贷”相关罪名? 还需要东阳法院、金华中院对债权人张建军曾经一审、二审作出的百十份生效判决,重新甄别其中的真真假假,最后作出张建军是否构成虚假诉讼涉及诈骗犯罪的刑事判决。
2020年7月,张建军一案通过视频方式在东阳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始料未及的是当地民众的关注热情空前高涨,点击量高达92995之多。
中国政法大学一位资深法律专家观看了庭审视频直播感叹:东阳法院一手制造矛,一手打造盾,现在的问题是怎么去看待过去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如今一审的刑事判决又何以去否定本院的民事判决?
当初在法院判决中胜诉的原告张建军,如今已变成被告成为阶下囚;一夜间,昔日的被告、老赖们无不为自己的胜利弹冠相庆、奔走相告。他们纷纷有组织地在网络造势,到执法机关慰问、送牌匾、赠锦旗。原巨额借款担保人、解除对豪宅查封的当事法官、提前退休的东阳法院立案庭庭长史斌至今逍遥在某集团公司。
轰动东阳、金华的张建军案件,套路贷里边的“套路贷”究竟有什么套路?这个中之谜谁能解开?
想当初,发生在东阳的吴英案子,一直到现在,依然被许多人记忆犹新,那是因为吴英究竟是集资诈骗,还是向民间借款?至今引人深思。
而如今,发生在东阳的张建军案子,也已经在网络上沸沸扬扬了,控告他套路贷的帖子一个跟着一个;而为张建军呐喊助威的文章也有不少,说他因为控告了当地知名的搞房地产开发的应金良,控告了与应金良跌打滚爬在一起的难兄难弟吴一刚,于是身陷囹圄。
历史是由人民写就的,任何一宗法律的判决,都应该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对得起人民,对得起法律,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在媒体资讯、现代侦查手段如此发达的今天,我们不可以放过一个坏人,但更不能冤枉一个好人。
扫黑除恶,是人心所向。然而,在东阳究竟谁是黑恶势力,相信迟早一天一定会真相大白!
来源:南方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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