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马蓓)记者从荆州市养老保险管理局获悉,根据湖北省省级统筹基金收支管理的要求,从2021年1月1日起,湖北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统一调整至每月15日发放。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决策部署,从2021年1月1日起,湖北省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养老保险政策、统一基金收支管理、统一基金预算管理、统一省、市、县责任分担机制、统一集中信息系统、统一经办服务管理、统一激励约束机制。制度的施行,将健全养老保险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充分发挥养老保险的大数效应,使社会保险具有更强的共济性和保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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