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批前公示
《平遥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草
案已初步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平遥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进行批前公示,听取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及期限:2020年12月7日至2021年1月18日,公示时间30个工作日。
一、地块控规主要内容
1、规划范围
平遥县县域面积为1253.53平方公里的行政辖区作为本次规划范围,包括212个行政村、458个自然村在内的所有乡村聚落记忆因特定因素而形成的农民聚集区。
2、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2019年;
规划期限:2020——2035年;
近期建设规划期限:2020——2025年。
3、规划总体目标
立足平遥县在大区域范围内分工中的地位,同时体现区域形象特色,确定平遥县的战略定位为:
产业层面: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国际性的旅游目的地
文化层面:以平遥古城为品牌、晋商民俗文化为底蕴的区域性旅游服务中心
建设层面:山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示范县、山西省乡村振兴发展示范县
经过近期努力,把县域乡村建成美丽宜居乡村,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整治,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意见或建议反馈途径
1、公示期间前往平遥县自然资源局规划编研中心反馈。
2、书面意见提交联系人王鹏,联系电话0354-5627285。
3、有效反馈意见需在公告期限内提出,并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
三、其他
本公示内容为征求意见稿草案,我局将在综合分析公众意见和建议后,进一步完善规划成果,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平遥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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