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为广大市民出行创造有序、畅通、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邹平市公安局决定自2020年12月09日起,对魏码路部分路段大货车违反禁令标志违法行为实施监控抓拍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现通告如下:
禁行路段:码头镇黄河二路(魏码路)清河一路路口至黄河二路(魏码路)延码路路口;
请通行以上道路的大货车驾驶员合理规划路线,绕路行驶。对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特此通告
邹平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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