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桓公而惠公薨
杜预《注》:“言归鲁而生男,惠公不以桓生之年薨。”孔颖达《疏》申杜预《注》,理由有三。一谓元年传“惠公之薨也,有宋师,大子少,”大子即太子,言其少,则非出省之称。又谓本年冬十月改葬惠公,隐公弗临,则桓公为丧主。若其年不足二岁,不堪为丧主。且羽父杀隐公,与桓公同谋。若桓年仅十二,未堪定杀君之谋云云。孔颖达《书》此说,甚有理。再考之《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及《宋世家》,宋武公生仲子在其十八年,宋武公亦死于此年,此时尚未入春秋,周平王二十三年,及公元前七四八年。鲁隐公元年为周平王四十九年,此时仲子虚岁以二十七,其出嫁固早于此时,生子亦当早于此时。
书虫小确幸总结:虽然这段总结的是桓公是不是在惠公死的那年出生。答案是否定的, 但我看的重点是,隐公代理国政,后面被羽父与桓公合谋而杀。至于隐公是否真的想取而代之,我们后续分析。
2、是以隐公立而奉之。
杜预《注》:“隐公追成父志,为桓尚少,是以立为大子,帅国人奉之。为《经》元年春不书即位传。”然据下文《传》“公摄位而欲求好于邾”、“公立而秋成焉”等句,是隐公行国君之政,而实奉桓公为君,非立之为太子。桓公之被立为太子,惠公未死时已如此,不待隐公再立之。桓公虽非初生婴儿,其年亦甚幼小,不能为君,故隐公摄政焉耳。孔颖达《注》极力申杜,驳斥郑众、贾逵二说。郑众、贾逵之说亦谓立桓为太子,与杜预则同一谬误。讫隐公之世,不称即位,惠公之葬弗临,与桓公母仲子之死则用夫人之礼,于己母则仅称“君氏卒”,是不用夫人礼,处处皆足以明之。摄位称公以犹周公摄位称王,故周礼也。此与下《传》“元年春王正月不书即位,摄也”为一《传》,后人分《传》之年,必以“某年”另起,故将此段提前而与下文隔绝。杜预《注》云“为《经》元年春不书即位传”,则所见本已妄为分割矣。《左传》中此种例子不少,俞樾《左传古本分年考》与杨树达先生《读左传》、杨向奎《论左传之性质及其与国语之关系》,均曾先后指出,本《注》亦将随时论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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