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印发《济南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暨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考核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考核方案》),确定考核结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作为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考核方案》明确,被考核对象包括济南市现有的10个区2个县4个管委会以及发展改革、工信、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园林和林业绿化、商务、市场监管、口岸物流等13个市直部门均为被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空气质量目标、组织协调推进、重点任务完成、加分项和减分项。
根据《济南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确定的任务分工,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综合协调组负责对各部门、区县开展总体考核,具体负责空气质量目标、组织协调推进的考核,并与督查督导组、宣传舆情组共同负责加、减分项的考核。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扬尘污染综合整治、移动源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清洁供暖推进、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VOCS综合整治、重污染天气应对等8个专项工作组负责重点任务考核。
《考核方案》明确,承担空气质量改善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的部门,主要考核空气质量目标、组织协调推进、重点任务完成、加分项;仅承担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的部门,主要考核组织协调推进、重点任务完成、加分项;承担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的区县,主要考核空气质量目标、组织协调推进、重点任务完成、加分项、减分项;仅承担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的区县,主要考核组织协调推进、重点任务完成、加分项、减分项。(冯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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