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切实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环境,纵深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陇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和“百日会战行动”,开展严查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行动。11月18日,大队文峰中队民警依法查处一起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大队文峰中队执勤民警在在G310线1666Km处设卡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上午11时10分许,一辆号牌为甘P569*3的轻型栏板货车向执勤点驶来,民警示意其靠边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鲁某某却拿不出驾驶证,民警立即通过手持移动终端系统核实,发现该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核查,驾驶员鲁某某(藏族、卓尼县人,现年56岁)对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该驾驶员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陇西公安交警温馨提示:任何心存侥幸的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都是对自己对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的行为。希望所有道路交通参与者能够自觉做到尊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坚决抵制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树立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意识,拒绝交通违法,警民联手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陇西公安交警 〡编辑整理:掌上陇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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