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朝建立之初,当时的婚姻状况出现了“陪门财”现象,而当时唐初出现“陪门财”现象原因是什么样呢?
一、盛世唐朝:
在现在来看曾经的影响力最大的朝代,那么一定有唐朝,中国是世界上文明发达的最早的国家之一,但是在中国将近5000多年的封建王朝历史中,唐朝是最强盛的朝代,综合实力最强,甚至近代其他国家群居的华侨的地方也叫唐人街。
唐朝国风开放,人才济济,在丝织业、陶瓷业、造纸业等方面都居于世界之首。还有当时唐的诗歌创造了中国古典诗歌的高峰,当时唐朝的诗歌类型丰富、题材丰富、流派众多,创造了许多流传至今的诗歌,著名的李白、白居易、杜甫、李贺、贺知章、王昌龄、孟浩然等著名的诗人在唐朝的诗歌历史中划下了浓墨重彩的笔画。
二、唐朝的婚姻制度:
唐朝可以说是中国封建统治五千多年的历史中最为开放的朝代,婚姻制度较为开明,唐朝处于我国封建王朝的顶峰时期,所以高度发达的文化、政治、经济也为婚姻制度的完备准备了条件。在隋朝末年,军阀割据,后来李渊在晋元起兵,占领长安,称帝定国号为唐。
所以隋末的战乱和唐朝建立之初的平定时损失了大量的人力,所以这个时候的统治者为了恢复生产力,鼓励生育也成为了当时婚姻制度的主要思想。唐朝规定男子的合法结婚年龄是在二十,而女子需要在十五以上,女子还必须要在妻丧达制以后,孀居服纪已除之后。
唐朝的婚姻其实较为自由,唐朝的包办婚姻虽然仍占据主体地位,但是也允许自由恋爱,但是要男子在外时才行。在唐朝形成了把婚书制度,还有把彩礼作为婚姻成立的条件,这就说有了彩礼才能够结亲。
在唐朝禁止结亲的条件也有很多:禁止同姓为婚和亲属为婚,禁止官员娶部属之女,禁止良贱为婚,禁止僧、道为婚,禁止恐吓为婚,禁止假冒为婚,禁止娶逃亡妇女为妻妾,禁止先奸后婚。还有唐朝的离婚制度主要分为三种,合离、休妻、义决。和离:男女双方和平的解决了矛盾并且离婚。
休妻:休妻继承了唐律“七出三不去”,七出: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妬忌、恶疾这七条,只要犯了这七种,都可休妻。三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有所取无所当不去。义决:夫妻双方有杀伤对方的父母或亲人,地方的法律就判定强制离婚。
唐朝的婚姻制度除去固定的制度,他对一个离过婚的是十分包容的,就比太平公主为例,他就是离过几次婚,离婚事件在唐朝很常见。
其实在我国古代,还有为了维系家族生意和政治地位的联姻,还有门第缔结婚姻,而在唐朝初年则盛行“陪门财”。
陪门财
陪门财在唐朝初年的时候盛行,那个时候因为改朝换代的原因,导致许多名门望族高门第的家族没落了,也变得穷困潦倒,迫于形式,这些名门望族为了生存和复兴以前的辉煌,开始和那些门第低的但是有钱的富商结亲,但是结亲的条件却要支付巨额的财富,在那个时候叫“陪门财”。
那个时候想要门第高的嫁给门第低的人就必须要支付“经济补偿”,在《资治通鉴》中就有记载“陪门财”,这一现象,唐贞观年间,当时山东的高门世家“自矜门第”,那些人就认为自己门第高,而那些想要和自己结亲的但是不是名门望族的人,就要求对方家族支付“陪门财”才能结亲。
在《唐会要》八十三卷中就有记载,四年十月十五日颁布诏,后魏陇西李宝,太原王琼,荥阳郑温,范阳卢子选,卢浑,卢辅。清河崔宗伯元孙。凡七姓十一家,不得自为婚姻。仍自今以后,天下嫁女随财,三品以上之家,不得过娟三百匹。四品五品,不得过二百匹。六品七品,不得过一百匹。八品以下,不得过五十品。皆充所嫁女赀状等用,其夫家不得受陪门之财。(李义府奏也)
后来陪门财的流行让当时的统治者唐太宗十分恼火,当时就颁布了一则诏书:“仍定天下嫁女受财之数,毋得受陪门财”。以国家制度方式来规定不能多收彩礼。
但是以皇帝还不能够左右民间的婚姻,所以这个制度实行下来很不理想,即使政府公开的禁止高昂“陪门财”,但是那些名门望族还是悄悄的嫁娶,如果真正实行下来的话,那些名门望族的女儿,没有人敢支付巨额的“陪门财”,而那些家族即使女儿年龄大了,也不肯嫁娶,还会导致大龄未婚女性增加。
在《资治通鉴·唐纪十六》李义府为其子求昏不获,恨之,故以先帝之旨,劝上矫其弊。壬戌,诏后魏陇西李宝、太原王琼、荥阳郑温、范阳卢子迁、卢浑、卢辅、清河崔宗伯、崔元孙、前燕博陵崔懿、晋赵郡李楷等子孙,不得自为昏姻。
仍定天下嫁女受财之数,毋得受陪门财。然族望为时俗所尚,终不能禁,或载女窃送夫家,或女老不嫁,终不与异姓为昏。其衰宗落谱,昭穆所不齿者,往往反自称禁婚家,益增厚价。
发生陪门财现象的原因
经过了隋朝到唐朝的两朝交替过程中,就产生了一种新贵族力量,关拢新贵族在这种情况下产生并发展壮大,关拢新贵族的政治势力不断增长,并且掌握了政治话语权。而山东的传统“尚冠冕”就也开始没落了,也丧失了政治话语权,这个时候的唐初社会“崇尚阀阅”社会心理。所以在唐初的婚姻里也带有尚姓的色彩。
形成这种情况的因素
1、“陪门财”的主导者
发生“陪门财”现象的主要原因来自于,唐初的新兴的官僚贵族和地方豪门,他们为了使自己的门第威望更高,所以选择向那些落魄的衰落的名门士族的发出联姻的邀请,并且还愿意提供高昂的“陪门财”吸引那些士族。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是各取所需的,更何况当时朝廷大部分的官员也想要与那些山东士族通婚。
在《资治通鉴唐纪十六卷》中就写到了,魏征、房玄龄想要与士族通婚,后来李义府因为求婚不成被拒,恼羞成怒,向皇上上奏,禁止这种情况。当时的新贵族急切的想要与那些仍有崇高威望和地位的山东士族联姻,把这当做荣耀。这种情况在官僚阶层十分常见,这些人为了五姓女的寒门,不惜倾家荡产,倾尽所有,可以看出这些新贵族的对提高自己的声望多么疯狂。
2、“陪门财”的获利者
在“陪门财”发生的时候,主要受欢迎的是山东的旧士族中的五姓,唐初的士族基本没有官宦产生,逐渐退出了政治舞台。而士族是从魏晋时期流传下来的,由于战争和改朝换代,士族开始没落了,当时的士族不与庶族通婚甚至是不同席,但是在新贵族势利的冲击下,旧的士族不仅丧失了政治权利还丧失了原有的经济地位。
这些旧士族也开始意识到自己固守己见,不吸收新的知识是无法生存下去的,面对这些官僚贵族和新贵族抛出的橄榄枝,这些旧士族也就欣然接受。
而这种情况下这些旧士族也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也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面对这些新贵族,他们则看中了他们钱财,乘机索取更多的钱财,这种方式其实和卖女儿没有什么区别的,还有就是不仅看中钱财还看中背后的李唐新贵族,这些人觉得收到的“陪门财”越多,那么就代表他们在新贵族中的地位更高。
他们对于这些“陪门财”自以为是的认为这是在补偿自己门第的损失费用。第二种就是面对自己家族落魄,政治权利的丧失,就算别人抛出联姻的要求,即使出巨额的“陪门财”也不为所动,他们始终反对异性联姻。
3、社会的风气
当时的社会风气就是“陪门财”现象十分常见,甚至皇帝都不能够阻止。当时唐初继承了魏晋的遗留下来的风气,有着浓厚的门第观念,当时的“陪门财”甚至成为了习俗风尚流行起来。
而且唐朝初期的许多婚恋小说的悲剧一部分也来自于“陪门财”,富家女与寒门子弟,即使富家女有再多的钱,寒门子弟也不动心,像元稹的《莺莺传》崔莺莺和张生的爱情悲剧最大的根源就是唐朝的门阀制度。张生当时热衷于仕途,对于虽然有钱,但是对张生的仕途并无用处。
其实“陪门财”能够最终少不了这三方的努力,即使后来皇帝的禁婚令,也不能阻止这种现象的发展,反而禁婚令给山东的旧士族推到了更高的位置,让新贵族更加去追捧,导致这种现象更加严重,其实“陪门财”也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给予者获得了名气,受益者也获得了财富,谁也没有吃亏。
所以“陪门财”在相互融合过程中一直传承,但是士族也在几百年的时候在唐末灭亡,但是“陪门财”现象还是一直存在。
所以“陪门财”出现的原因,也是各方面因素所发展的,在特定的时间里所发生的现象,这种现象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性。
参考文献:
1《资治通鉴》
2《唐会要》
3《唐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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