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买房
那一系列复杂的流程
令购房者们晕头转向
为了方便
不如把麻烦事都留给中介
自己只管坐等收房?
买房也讲究“知己知彼”
既要了解自己能不能购房
又要清楚合同约定的内容
李先生的遭遇便是一个鲜活的例子
案情回顾
李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糟心事”——自己买房不成,反而成了被告。
李先生想买套北京的房子,可自己没资质,为了省心省事,李先生找中介公司代劳。很快,在中介的撮合之下,他选好了房子并和房主签下 房屋买卖合同 ,同时也和中介公司签订了 居间合同 及 佣金确认书 。万万没想到,在最后一步,由于李先生没有购房资格,房屋没法过户。
不仅如此,李先生还得赔给对方80万定金。 现在中介公司来要服务费,李先生一听就生气: “我还没找他们算账呢,我知道自己没有购房资质,还不是中介答应说我可以买,现在可倒好,房子没买成,凭啥给他们服务费! ”
中介公司也急了: “这居间合同、佣金确认书白纸黑字写的我们提供哪些服务,该做的我们都做了,合同都说好了哪天付款,现在他不付就是不履行合同,当然要起诉! ”
房子没买成,能否不支付中介费?
本案中,房屋虽未成功过户,但李先生仍需支付中介费。原因在于,李先生与中介公司签订的 《居间合同》合法有效 ,双方均应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中介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应的居间服务,是否办理过户并非本案居间合同约定的内容,不构成李先生拒绝支付中介费用的抗辩事由。
李先生称中介公司明知其没有北京市购房资质,而向其承诺可以购买北京市的房产,但李先生并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佐证。所以,本案中即便李先生未能成功购房,也不影响其履行《居间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怎么知道自己有无购房资质?
有意于京购房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及《居间合同》前,需了解《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8号)、《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1]65号)、《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7]3号)及其他北京市住房限购的相关政策。
中介公司称可以“运作”取得资质可信吗?
对于欠缺购房资质的购房人,切勿听信中介有关可以办理无资质购房服务或借名买房服务的承诺。上述两种交易方式因规避、违反国家出台的房屋限购政策而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即使购房人支付了中介费也无法规避限购政策,铤而走险可能导致“钱房两空”的结果。
提示
购房人在签订《居间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中关于中介方合同义务的约定。对于合同相对方承诺办理的委托事项,应及时留存补充协议、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在中介方违反合同义务时,购房人可以及时主张赔偿责任,减少损失。
文章来源:公众号@北京海淀法院
编辑 | 陈鲁越(实习)
维护 | 黎 意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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