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文化是一个国家的命脉,是一个国家独特的精神标识。语言文字是人类交流的工具,是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也是治国安邦的重器。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之间的关系,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语言文字是人类智慧和文明的结晶,是文化传承、发展、繁荣的重要载体。中国55个少数民族中有53个民族拥有本民族语言,20多个民族共使用27种文字,语言种类繁多、系属多样,体现着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谱系和文化多样性,展现了中华文化的丰富灿烂和瑰丽多姿。
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是不断提高各民族群众科学文化素养的基础和前提,是少数民族群众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的重要载体。近71年中国民族教育发展的历史经验表明,学习和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助于提高少数民族教育的整体质量,有助于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有助于少数民族广大群众融入现代社会生活,有助于少数民族青少年就学就业,有助于广大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享共乐,有助于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
使用和发展是对民族语言文字最好的保护。长期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始终把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视为建设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民族关系的基础,立足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在切实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同时,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和发展。党和国家对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态度是一以贯之的,政策力度是不断加大的。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过程是有重点、有步骤进行的过程,是针对民族地区实际情况展开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和推广,不仅有利于各民族文化交流与交融,也必将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繁荣发展提供更大助力。
语言相通,心才能相通,情才会更浓。全市上下要科学地、辩证地、统一地去认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之间的关系,树立各民族语言文字一律平等的观念,提倡各民族相互学习,努力促进各民族语言文字的和谐共生,促进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要坚定不移、坚决有力地做好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各项工作,让各民族在交流互鉴中取长补短,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前进,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民族时报
民族家园 时代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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