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响防[2020]83号
关于做好离青岛来响人员信息核查和健康管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中心社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工业经济区、生态化工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单位,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预防控制组10月12号重要电话通知要求,现对离青岛来响人员的信息核查和健康管理通知如下:
1、各镇(区)、场、各部门单位立即对9月27号以来去过青岛,或青岛来响人员,特别是与青岛市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去过青岛市胸科医院、接触过医院病人、接触过近期从青岛市入境人员以及青岛市市北区、市南区、李沧区、涝山区、城阳区市民的人员,进行主动排查、登记、查验,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各地排查情况于每天下午14时报县预防控制组(联系电话:0515-86879183)。
2、对14日内来自青岛市中高风险地区、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曾在青岛市胸科医院就诊的人员,由各镇区安排送县集中隔高点进行集中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
3、对9月27号以后,来自青岛市低风险地区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的离青岛人员,到响后接受信息核查登记,如实提供行动轨迹,体温测量正常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自由有序流动,并第一时间向镇区和单位报告。对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要立即送县集中隔高点接受核酸检测,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后,方可有序流动。
4、火车站、汽车站、宾馆等重点场所加强对离青岛返响人员主动排查,做好信息登记管理、详细询问行动轨迹、体温监测和健康码查验,根据上述防控要求分类处置。监测情况每日下午14时报县预防控制组。
5、各镇区、各单位要主动提醒居民和工作人员,近期如没有必要,不要前往青岛市。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青岛市返回后,要按照我县的相关防控措施执行。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6、对从青岛市来返响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所在镇区、单位第一时间向县预防控制组报告,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立即安排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接触他人。
响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预防控制组
2020年10月12日
抄送:黄海农场、灌东盐场、银宝盐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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