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官员的待遇在历代王朝中是最好的,宋朝统治者为了拉拢官僚队伍实行“高薪养廉”的政策,而且宋朝官职混乱,很多都是虚衔,官名听起来很厉害,实际上并没有实权,整天除了上班打卡,正经事可能一件都没干。
在人们眼里,明朝官员的薪俸是在是不高。以洪武二十年为例,正二品官岁米有732石,从二品只有576石,到了从一品,每年有888石岁米,就算正一品也只有1044石岁米。
明代官员的薪俸主要以米、麦等实物来发放,到了洪武十三年有增加了俸钞这一项,明代的钞法并不跟金银挂钩,一旦物价有所下跌,钞钱将面临大幅度贬值的危机。关于明朝薪俸过低不仅与明太祖本人治国理政的思想观念有关,而且与明代财政系统息息相关。
一、明太祖本人庸俭治国的思想观念导致了明初低薪制的实行,此种治国观念一直持续至明末
朱元璋在即位以后一直自称“淮右布衣”,我们不管他这样做是笼络农民阶层还是仅用来自嘲,“布衣”两字确实表明了他的出身——农民。
我们说朱元璋起义初始是代表农民阶层反抗蒙古统治者残酷压迫的,局限于小农思维的朱元璋,保持着节俭的生活方式,布衣粗食是他信奉的生活准则,当他闻到“朱门酒肉臭”之时,眼中饱含的泪水不仅是对自身穷苦的怜惜,也是对大元官员骄奢淫逸的控诉和不满。
当时民间流传着以阙《醉太平》小令,从大都到江南,几乎人人会念,词道:
堂堂大元,奸佞当权,开河变钞祸根源,惹红军万千。官法烂,刑法重,黎民怨。人吃人,钞买钞,何曾见?贼做官,官做贼,混贤愚,哀哉可怜!
朱元璋当时可能就是哼着这首小令走街串巷讨生活的,当然,朱元璋之所以能颠覆大元并不是因为他的音乐天赋。后来他在乱世中发迹,最终在元末战争中削平群雄,统一天下,主观上还是得益于自身的才能。
回到其个人对府官员的固有看法,他认为官员就是要以德贤为先,必须全身心地投入到为百姓谋福利的事业当中(由此可见朱元璋的民本思想较为深刻),他教导自己的官僚队伍除了为民做事以外,还要廉洁朴素,这种观念发展到后来便成了他治国政策中一个重要的方面。
朱元璋是这样告诫官员的:
“治国家以德行为先,贤者天下之望也,然布衣之士,新授以政,必有养其廉耻然后责其成功。”
洪武四年,朱元璋集团在应天的地位已稳如磐石,于是便大肆封赏百官,制定朝仪,确立制度,其中就根据百官的品级规定了相应的俸禄,此后又两次重定(洪武十三年和洪武二十年)。
洪武十三年在禄米的基础上增加了俸钞一项,这一年恐怕是大明官员过得最宽裕的一年了,洪武二十年取消了俸钞,官员薪俸与洪武十三年相比大为降低了。到了洪武二十五年朝廷重定了官员的品级,但薪俸数量并没有变化。
二、明代财政危机使明朝不得不减少官员薪俸以缓解财政危机
明朝的官僚在皇权面前不值一提,地位极其低下,他们自称“奴才”,因此官员薪俸的发放和发放的多寡全凭皇帝一人决策,当日益繁衍的皇族宗室消耗了国家大量的钱财以后,皇帝不得不把这些开支转嫁到官僚和百姓身上,朝廷加大赋税的征收毋庸置喙,缩减官员薪俸也成了朝廷“节财”的方式。
官员俸禄被打折扣,不足额发放。如成化十四年,南京户部奏称:
“两京工部所属营繕所,文思院官员,南京俸粮类无一定数。成化十四年,官一千八百五十员,支俸一万五千九百七十石。十五年,一千九百九十员,支俸一万七千四百六十石。十六年,两千两百五十七员,支俸一万九千三十七石。”
可见官员数量连年增加,而薪俸的增幅却非常迟滞。
官员薪俸在发放过程中并不完全按照祖制发放实物米与麦,而是以宝钞、铜钱、胡椒、绢、苏木、盐茶等实物代替部分米麦数额,这个过程需要经过换算,我们称之为“折色”。
表面上看只不过是朝廷只不过是采用另一种方式来放俸,实际上朝廷在换算时并不考虑市场行情,就算铜钱、宝钞贬值了,朝廷也不会增加发放的数额,这无形之中便削减了官员薪俸。
三、钱、钞货币体系的崩溃,钱钞贬值,明朝官员的薪俸在无形中被克扣
明代钞法颁布于洪武七年,刚颁布时可谓令行禁止,规定“伪造者斩,告捕赏银二百五十两,仍给犯人财产”,可是到了洪武中期,宝钞发行制度的不足暴露了出来。
由于大明宝钞没有金银作为准备金,根本无法应对市场的大幅度动荡,因此,大明宝钞开始贬值,而政府依然将贬值后的宝钞发放给各级官僚,这等于是变相克扣官员的薪俸。
明代铜钱的发行并不固定,有时候发行,有时候不发行,导致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明朝政府始终将宝钞作为主币,尽量减少铜钱的铸造。到后来大明宝钞贬值,民间普遍用铜钱进行交易。
由此,市场对铜钱的需求量大大增加,然而明朝政府依然坚持将宝钞作为主要流通货币,这就促使民间不少拥有铜矿的中小地主趁机进行盗铸。他们所铸的铜钱质量不高,其值比额定价格低了很多,到后来六七十文才能兑换一分银,这样一来官员薪俸折钱的部分便更为缩减了。
四、明代职田由于封建王朝货币体系的确立而逐步走向灭亡,官员薪俸的重要来源断绝了
中国古代的职田从隋代开始便一直作为官员薪俸的补充而存在,明朝有明文规定,不管是奴隶还是贵族,都根据人头有相应的田亩,实际上,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下农民阶层的利益是得不到根本保障的,农民所占有的土地随时可能被乡绅和地方官所兼并。
至于特权阶层,比如朝廷官员和皇室宗族,他们的田地大多来源于皇帝的赏赐,“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被封赏出去的土地既然是属于皇帝一人的,皇帝自然有权收回。
明初实行过“以工代禄”,然而至洪武末便已消亡,明代职田一旦消亡,官员薪俸的一个重要来源便就此断绝。加大了明代官员收入的不稳定性,进一步加剧了官员收入的不稳定性。
五、明代低俸只是官员贪腐的其中一个因素,治理贪腐的关键在于法制和合理的薪俸。
朱元璋向来对于贪污腐败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就算是受贿一二两银子也要处以残酷的刑法,轻则发配充军,重则剥皮拆骨。
明中叶,官员的薪俸竟然减少到难以度日的地步,因此,即使酷刑当头,明代贪腐的现象仍然屡禁不止。掌管全国钱粮的户部是六部之中贪墨最盛的地方,明代地方征收的所有钱粮赋税都要经过户部官员之手,那些梦想做官发财的官员能放过送到嘴边的肥肉吗?
他们用贪墨的钱财疏通上下保证自己的安全,事实上的确有大量的贪官躲避了朝廷的巡察和百姓的告发,但是总有漏网之鱼,明初郭桓案便是一例,他贪墨的赃款折合粮食达2400万石。
明朝严重的贪污腐败问题不仅仅是因为官员道德品格出现了问题,那些个读书人为了通过科举考试,哪个不将孔孟之道烂熟于心,诸子百家的学说倒背如流也不是不可能,可为什么还是有如此多的官员贪污受贿?
低俸制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除了薪俸低到无法维持全家人的衣食住行以外,主要原因是封建专制体制本身的缺陷,为何无数人对于科举趋之若鹜,仅仅是为了献身国家、报效朝廷吗?
古代当然不乏这样的人,比如海瑞,但是大多数读书人做官只为“名利”二字,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那么多的官员“顶风作案”了。
“治乱世用重典”是官员廉洁的有利武器。明太祖在“用典”上可谓有两把刷子,《明律》中对于贪赃枉法采取“绞”,“杖”,“流放”等重典,《大诰》中的酷刑远胜于明律,有“族诛”“凌迟”“枭首”等变态的严酷刑法。
其效果是立竿见影的,将贪腐官员斩草除根的确简单又高效,可是这样带来的官员体制混乱比贪腐更为麻烦。
“先丰其禄再责其廉”看起来缓和许多。这种双管齐下的法子是禁止贪墨的利器。细细想来,如果做官的人连食饱衣足,住行适意都做不到的话,他们还有什么理由做官呢?回家种田也比整日活在被杖死的恐怖氛围当中要好。
因此,保证官员们优良的生活条件是保证官员不贪的前提条件,其次才是对官员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官员廉洁奉公,为民谋利。
参考文献:
《明律》
《大诰》
《明实录》
《明史·太祖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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