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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国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公安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意见》,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哈密市公安局现在全市范围内推出16项互联网户籍业务自助办理服务。
1.出生申报
2.户口簿损坏换领
3.变更民族成分
4.姓名变更
5.死亡注销户口
6.参军入伍注销户口
7.出国(出境)定居人员注销户口
8.依规收养报户
9.夫妻投靠县(市)外迁入
10.子女投靠父母县(市)外迁入
11.父母投靠子女县(市)外迁入
12.购房县(市)外迁入
13.州内迁移(合法住所迁移)
14.州内迁移(投靠迁移)
15.大中专毕业生返回生源地
16.大中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迁入
业务办理流程
01
1. 通过网页登录自治区公安厅政务服务平台(www.xjgat.gov.net)注册账号。
02
1. 以手机APP为例,注册成功后登录,点击“治安业务”下的“户政业务”模块,右上角“选择城市”处选择哈密市,点击需要办理的业务。
03
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内容。
04
将需要上传的材料拍照并点击上传。
05
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系统会提示等待民警进一步核实,完成上述步骤后可在个人中心随时查看办理进度。
证件领取
目前16项业务核发的证件中有9项除可到派出所户籍窗口或政务服务大厅户籍窗口领取外,还可通过邮寄方式自费领取。
1.户口簿损坏换领
2.依规收养报户
3.夫妻投靠县(市)外迁入
4.子女投靠父母县(市)外迁入
5.父母投靠子女县(市)外迁入
6.购房县(市)外迁入
7.州内迁移(合法住所迁移)
8.州内迁移(投靠迁移)
9.大中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迁入
有7项业务核发的证件需前往派出所户籍窗口领取
1.出生申报
2.变更民族成分
3.姓名变更
4.死亡注销户口
5.参军入伍注销户口
6.出国(出境)定居人员注销户口
7.大中专毕业生返回生源地
温馨提示
1.为保证您的业务能够顺利办理,请在光线充足的室内拍摄附件材料照片,避免因光线不足而造成资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
2.拍照时请将材料拍摄完整并居中于照片中心;
3.实名认证时务必使用本人手机号码,便于您随时查询业务办理进度和接收反馈信息;
4.请不要重复提交同一事项申请,避免被系统查重退回;
5.办理进度可在个人中心随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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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END —
来源:平安哈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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