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赵本山春晚小品《不差钱》里有句经典台词:人生最痛苦的事情就是,人活着钱没了,我觉得这句话可以稍微变通下用来形容即将到退休年龄的人非常合适,那就是:人要退休了,缴纳保险年份还不够。
在传统中国文化中,“养儿防老”是传承,随着时代的发展,对外开放程度加深,人们思想观念在逐渐发生转变,社会上也出现越来也多“不孝子孙”虐待老人的消息,网络发达下这些事迹的传播范围更广,影响更大,越来越多人对于退休之后的生活保证担忧程度超过以往任何时候。
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是社保体系的建立健全,让更多在职员人员有机会参与其中,依靠退休金养老的群体逐步在增大,养老模式从“养老防老”慢慢转变为依靠社保养老。
从前职工个人对社保重视程度不够,加之有些公司为了节省人工成本也是能不缴纳就不缴纳社保,看起来双方都没有“吃亏”,当一部分职工逐渐意识到“情况不妙”之时,已经快到了退休年龄。
众所周知,在我国职工退休在会后想要领取养老保险金是有一定条件的,第一点就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退休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第二点则是必须要缴纳足够的年限,即养老保险最低缴纳15年才有资格领取。
法定退休年龄随着时间流逝终将到来,所有人都能满足条件,至于第二点则比较麻烦,很多人满足了第一条之后,第二条却达不到条件!不过大家千万别以为年限不够之前的钱就白交了,在新规之下,还是有补救方法的,现在和大家说下4种补救方式:
第一种,一次性缴纳不足部分。
一次性补救是最省心、快捷的方式。但不是人人都可以这么做,新规对这种补缴方式做了严格的限制,不满足条件的一律不得采用。
一起来看看限制条件:第一点,属于2011以前退休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第二点,1961-1982年下乡知青;第三点,2011年之前已经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男65周岁,女60周岁。
新规之所以这么规定,一方面是结合我国前几十年国家政策导致的社保缴纳缺陷做出修补,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公平原则,不是所有不符条件的人都可以随意为之。
第二条,延迟退休,将功补过。
延迟退休是最常用的方式,但存在一定的风险。原本按照正常年龄,男退休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就可以轻轻松松过上了国家发钱退休的好日子,如今只能被迫延长退休时间以满足条件。
这种做法存在两个劣势,其一是人的寿命是有限的,延长工作时间等于能领取退休金的总时间减少了,其二是单位是否愿意继续接受高龄人工作,公司和个人都要为这个决定买单。
第三条,按年补缴,保证按时退休。
这种方式其实是建立在第二种延迟退休基础上提出来的,算是一种折中方案。具体来说就是职工个人已经到了退休年龄,且距离领取社保的最低年限在规定时间内,一般是5年内,允许按年补缴后正常退休。
这样做的好处一方面能保证职工不用一大把年龄还奋斗在工岗位上,另一方面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风险转化为个人承担风险,个人只要多掏钱解决了,这种方式使用频率也很高。
第四条,将职工社保转化为居民医保。
这算是最后没有办法的做出的最后让步,绝大多数职工是不愿意这么干的。因为同职工社保相比,居民医保没有一点优势,保障程度太低,这种情况表现在一职工缴纳了社保款,但距离退休还有很长一段时间,要么退保要么转保。
社保新规下,为社保缴纳不足15年的人提供了四种选择方式,但不管选择哪一种方式,职工个人的退休生活多多少少还有差别,与其如此被动,年轻人不如化被动为主动,年轻的时候按时积极缴纳社保,被等到退休了再为退休养老金愁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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