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双版纳9月2日消息(记者李腾飞 通讯员常宗波 谭一鸣)9月1日,云南省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县林业和草原局将查获的15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黑水鸡放归大自然。
2020年8月29日上午,勐海县公安局民警在勐海县勐混镇集市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并抓获一名贩卖野生鸟类的违法嫌疑人,当场收缴“秧鸡”7只,又在集市上发现丢弃的无主“秧鸡”8只。随后,民警将违法嫌疑人带至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调查。
经鉴定,收缴的这15只“秧鸡”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简称“三有动物”),现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经询问,违法嫌疑人玉某囡系勐海县勐混镇勐混村委会城子村人,其于2020年8月28日在田里收割稻谷时看到很多黑水鸡,为谋取经济利益,玉某囡捕捉了8只黑水鸡,并于次日带到勐混集市出售,未料刚以10元出售1只后便被执勤民警当场抓获。
9月1日,经过几天的寄养观察,查获的这15只黑水鸡各项生理指标正常,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县林业和草原局一起将15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黑水鸡放归大自然。
目前,玉某囡因涉嫌非法出售野生动物,已被勐海县局森林警察大队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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