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今天
深圳各区学位申请结果都公布啦
想必大家最关心的就是
自己孩子有没有录取
当然
录取分数线也是极受关注
不管是孩子今年升学
还是明年升学的
家长都要看一下哦
话不多说
直接入正题
小编今天要讲的有点多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二、如何办理疫苗接种证明、
三、各区录取分数、
四、积分计算方式
你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
拉到相关模块来看哦
网上查询:
长按以下二维码
进入【深圳本地宝】公众号
在微信对话框发送【录取】
即可进入查询入口
查询录取结果
现场查询:
直接到录取学校公示栏查看录取结果
被录取之后
家长们可千万别忘了去办
深圳市儿童入学入园
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不管是上幼儿园、小学
还是初中都要
不管什么户籍都需要哦
办理方式主要有两种
我们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
然后自行打印
也可以去社康开具证明
在深圳本地宝微信对话框发送【接种】
即可进入办理入口
进入系统后
根据系统提示操作即可
获取儿童入托、入学
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后
长按查验证明保存图片
然后传到电脑打印图片即可
哪些人不能在网上查验?
1.未在深圳市接种的儿童或深圳市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中没有档案的儿童,监护人(父母)须持儿童接种证到附近接种单位进行查验。
2.接种证丢失、无接种证等情况,均需监护人(父母)持儿童证件去附近接种单位进行查验。
3.如果确认有接种档案但是无法查询到,可持接种证到附近接种单位进行查验,也可拨打82838543或82838542咨询。
家长自带儿童《预防接种证》
到居住地就近社康中心接种点
查验并开具查验证明
表中数据为家长分享数据
小编整理,仅供参考
若有错误或遗漏
欢迎指正补充
后续将在留言区说明
小一:(上下滑动可查看)
荔园小学通新岭校区
及园岭校区
▼
荔园小学(通新岭校区):91.5分
荔园小学(园岭校区):70.6分
园岭小学
▼
录取分数线:74.1分
园岭实验小学
▼
录取分数线:90分
百花小学
▼
录取分数线:90.8分
百花小学一分部
(福田区第七高科技预制学校)
▼
录取分数线:64.8分
福田小学
▼
录取450人
录取分数线:74.8分
石厦学校小学部
▼
2020年扩招至10个班
录取450人
录取分数线:82.5分
南华实验学校小学部
▼
录取分数线:68.8分
景秀小学
▼
扩招1个班
录取315人
录取分数线:77.8分
上步小学
▼
录取270人
录取分数线:65.9分
南华小学
▼
录取270人
录取分数线:74分
新沙小学
▼
录取269人
录取分数线:71.5分
梅园小学
▼
录取分数线:74.6分
美莲小学
▼
录取180人
录取分数线:72分
福田外国语学校南校区
▼
录取分数线:79.6分
东海实验82.1分
梅林小学录取积分60.4分
福田外国语学校东校区70.5被录取
明德实验碧海校区68分被录取
南园小学67.8分
初一:(上下滑动可查看)
小一:(上下滑动可查看)
初一:(上下滑动可查看)
补录情况:
龙岗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共计6144个。其中,小一空余学位3078个,初一空余学位3066个。
上下滑动查看具体情况:
龙岗区2020年小一空余学位表:
龙岗区2020年初一空余学位表
备注:根据家长到民办学校注册情况,如有已录取学生放弃学位的,民办学校空余学位数会进一步增加。
补录时间
小一新生:于8月2日上午9:00至8月3日下午18:00开展民办补录;
初一新生:于8月3日上午9:00至8月4日下午18:00开展民办补录。
补录方法:
在原学位申请网站以预报名方式登陆招生系统,选择还有学位的民办学校进行补录(在系统中“补录申请”栏选择学校并保存即可完成补录),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录取,空余学位数据会实时更新。
小一:
桂园小学:C类146.7分
翠北实验小学:F类63.7分
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C类84分
罗芳小学:D类80.6分
新秀小学:F类71.8分
罗湖小学:F类63.4分
滨河小学:F类78.8分
莲塘小学:D类72分
初一:
松泉实验学校:F类75.5分
翠茵学校:F类75.2分
文锦中学:F类75.8分
小一:(上下滑动可查看)
坪洲小学
最低录取分数98.8分
塘尾万里学校小学部
最低录取分数97.4分
沙溪小学
最低录取分数70.5分
西乡街道径贝小学
最低录取分数78.6分
西乡小学
最低录取分数89.1分
新安中学(集团)第一实验学校小学部
最低录取分数97分
清平实验学校小学部
最低录取分数73.5分
石岩湖学校小学部
最低录取分数71.2分
桥头学校小学部
最低录取分数81.2分
下十围小学
最低录取分数79.7分
黄麻布学校小学部
最低录取分数69.3分
宝安区实验学校小学部
最低录取分数98分
新安中学(集团)第二外国语学校小学部
最低录取分数97.2分
固戍小学
最低录取分数72.5分
福永小学
最低录取分数98分
宝民小学
最低录取分数63.8分
凤凰学校小学部
最低录取分数86.2分
松岗二小
最低录取分数96.9分
福新小学
最低录取分数76.4分
钟屋小学
最低录取分数73.7分
利锦小学
最低录取分数62.3分
黄田小学
最低录取分数85.6分
灵芝小学
最低录取分数61.9分
海港小学
最低录取分数96.5分
凤岗小学
最低录取分数73.9分
海旺学校小学部
最低录取分数70.3分
翻身小学
最低录取分数97分
航城学校小学部
最低录取分数106.3分
荣根学校小学部
最低录取分数97.9分
壆岗小学
最低录取分数89.5分
海城小学
最低录取分数97分
羊台山小学67.2
罗租小学69.6
塘头学校小学部 72.5
艺展小学79.7
新桥小学71.1
拾悦小学79.5
红树林外国语小学109.6
松岗一小:87.5
松岗三小:75.2
燕山学校小学部:76.9
东方小学:71.4
潭头小学:68.2
孝德学校小学部98.2
万丰小学73
上屋小学75.4
兴围小学 74.9
海城小学 97
共乐小学 75
新安中学(集团)外国语小学最低分 96.9
海韵学校小学部 105.5
上合小学82
官田学校77.8
石岩公学公办班97
初一:(上下滑动可查看)
海韵学校初中部
最低录取分数113.9分
松岗中学
最低录取分数93.8分
文汇学校初中部
最低录取分数75分
孝德学校初中部
最低录取分数72.1分
宝安实验学校初中部
最低录取分数96.8分
福永中学
最低录取分数89.9分
宝安中学(集团)初中部
最低录取分数108.4分
航城学校初中部
最低录取分数85.2分
清平实验学校初中部
最低录取分数96.8分
宝安区实验学校初中部89.7
燕山学校初中部84.8
暂未收集到学校录取分数线
欢迎大家分享提供
上下滑动可查看补录情况:
坪山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小一、初一招生二次补录将于2020年7月30日(星期四)上午9:00-2020年7月31日(星期五)下午6:00进行。
请资料审核通过但未被录取的各位家长及时用原报名账号登录招生系统,在“补录申请”页面选择有二次补录计划的志愿学校。
二次补录仍按照“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原则录取 ,录取结果将于8月5日下午6:00公布。
备注:
二次补录仅限今年已在我区小一、初一招生系统报名申请,且资料总审核结果(各职能部门审核)通过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
空余学位情况:
小一:(上下滑动可查看)
清湖小学:第五类63.1分
振能学校小学部:72.8分
行知小学:第一类68.4分
新田学校:77.1分
高峰小学:第三类61.1分
龙华中心小学:第五类61分
龙华第三小学:第六类63.8分
广培小学:第六类69.9分
观澜中心小学:第六类78.9分
龙华区教科院附属小学:第六类78.9分
桂花小学:第六类73分
潜龙小学:第三类63.1分
同胜学校:第六类73.7分
龙华第二实验学校:第一类62.1分
龙华第二外国语学校:第六类82.7分
龙华大浪实验学校:第三类94分
库坑小学:第六类72.4分
初一:
新华中学:65.9分
高峰中学:四类63.4分
潜龙学校:62.9分
松元中学:77.3分
行知中学:75.5分
小编没有收集到盐田的录取积分
大家只能参看下
官方之前公布的预录取积分
也欢迎大家留言反馈最终录取积分
小一:(上下滑动可查看)
截至5月20日上午11:00,根据网上报名家长自报分排位,目前各小学的最低预录积分情况如下:
外国语小学I类:报名人数已超过计划数,最低预录分96.69分;
外国语小学II类:报名已结束,最低预录分97.81分;
东和分校I类:最低预录线80.71分;
东和分校II类:报名已结束,最低预录分为97.02分;
乐群小学:报名人数已超过计划数,最低预录分70.31分;
海涛小学:目前符合入读条件的都可满足;
田东小学:报名人数已超过计划数,最低预录分71.2分;
田心小学:目前符合入读条件的都可满足;
林园小学:目前符合入读条件的都可满足;
盐港小学:目前符合入读条件的都可满足;
中山纪念学校:目前符合入读条件的都可满足;
海希未来学校:报名人数已超过计划数,最低预录分70.99分;
云海学校:报名人数已超过计划数,最低预录分顺延至80.83分。
特别说明:
1.申请人(II类生源除外)只能将住房对应的学区学校列为第一志愿。小一申请人第一志愿不能录取的,区教育局将按招生政策予以分流。
2.目前的积分排位根据家长自报信息得出,最终积分需经学校初审和相关职能部门审验后才能核准。
3.目前最低预录线依据5月20日上午11点积分排位数据,最终预录分以系统报名结束积分排位为准。
初一:(上下滑动可查看)
截至5月20日上午11:00,根据网上报名家长自报分排位,目前各中学的最低预录积分情况如下: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I类:报名人数已超过计划数,最低预录分95.63分;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II类:报名已结束,最低预录分97.02分;
田东中学:报名人数已超过计划数,最低预录分70.88分;
盐田实验学校:报名人数已超过计划数,最低预录分70.89分;
云海学校:目前符合入读条件的都可满足。
特别说明:
1.各学区申请人以及申报盐田外国语学校II类积分不够的请务必按所处住房所属学区填报志愿,申请人志愿学校不能录取的,区教育局将按招生政策予以分流。
2.目前的积分排位根据家长自报信息得出,最终积分需经学校初审和相关部门审验后才能核准。
3.目前最低预录线依据5月20日上午11点积分排位数据,最终预录分以系统报名结束积分排位为准。
暂未收集到学校录取分数线
欢迎大家分享提供
小一:(上下滑动可查看)
初一:(上下滑动可查看)
小一:(上下滑动可查看)
初一:(上下滑动可查看)
那这些积分都是怎么算出来的呢
我们一起来看看
每个区的积分入学分值都有所不同
在深圳本地宝微信对话框发送【学位】
就可以直接进入积分估算系统
进行积分估算哦
上下滑动可查看:
2020年福田区公办学校实行积分入学,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对深圳户籍和符合深圳市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儿童进行积分,按提前志愿(个别学区)、第一、第二、第三志愿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具体积分如下:
备注:
①申请儿童和父母不能提供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②连续居住加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如时间中断超过1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
社保累计加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在疫情期间中断的不受影响。
上下滑动可查看:
有关加分项具体说明
(所有加分项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1.居住时间计算方法。
①计算起始日期:提交房产证申请材料的是房产证发证日期;提交房屋租赁凭证申请材料的是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如备案时间早于起租时间,按照起租时间开始积分);提交特殊住房申请材料且申请人户籍在所申请学区内的是申请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该学区的日期;房屋租赁信息、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不计算居住时间。②计算截止日期:2020年4月1日。
2.社保加分计算方法。
以申请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的社保(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交月份的累计月数)为准。2020年因疫情影响,按照上级要求,将只验核养老险累计缴交月数来计算加分。计算方法:社保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4月1日,总月数减去12个月后,每个月加0.05分。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不累计双方,只计算填写的一方。
3.计生加分。
①申请人如需申请计生加分,请于网上预报名前进行计生信息的确认。②计生信息通过市卫健委信息系统进行验核,市卫健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4.优享加分。
①试点学区。2020年,在麓城外国语小学——怡翠实验学校——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共享学区、贤义外国语学校——信义实验小学共享学区试行优享学区,即在共享学区内为每所学校再划定一个优享学区(优享学区具体范围见本指南“小学招生地段”)。②计分方法。家长可选择所属共享学区内任意一所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学校,若第一志愿选择对应的优享学校,可获得2.5分优享加分(优享加分仅在共享学区内有效)。
上下滑动可查看:
采取“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招生方法。先按照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学位申请类别,再按申请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居住、社会保险时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计生等情况计算月积分和加分。录取时,视学位数量划定类别/积分线,按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申请系统电脑排位录取。同类别按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公办学校录取满后,按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不服从安排的,不再安排学位。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如下:
1.类别。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申请类别,共分A、B、C、D、E、F六类。
2.积分。积分由“基础分+月积分+加分”构成。
(1)基础分:按不同的类别给予基础分,A类100分、B类90分、C类80分、D类70分、E类65分、F类60分。
(2)月积分: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居住、社保等不同情况按月积分。
深圳户籍儿童:①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0.3分。特殊房产不积分。②学区租房按《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每满1个月积0.2分。租住商务公寓或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蓝本)或只提供实际居住网格登记信息的不积分。
非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积0.1分。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补交不计)。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以社保局比对验核结果为准)。
(3)加分。①独生子女加1分。②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A、B类加3分;C、D类加1分。③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凭证》加1分。④父母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一方有居住证或双方有居住证加2分;父母同时在深圳缴交社保(养老+医疗)再加2 分。⑤非深户籍父母居住证、社保同时满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⑥深圳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非深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父母持有满6年有效居住证和缴纳满6年社保(养老+医疗)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加1分。
(注:④⑤⑥项单亲家庭视实际情况加分。离异家庭能同时提供孩子父母双方居住证和社保证明且符合条件的,享受同样加分。)
说明:
1.“住宅类商品房”系指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由股份公司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为原居民并拥有产权。
3.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房产确属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实际居住的,按特殊房产处理。
4.同分规则:①同一类别,户籍优先。按罗湖户籍-深户-非深户籍顺序。②户籍相同,购房优先。按购房-租房顺序。③住房相同,居住时间优先;居住时间相同、社保优先。
上下滑动可查看:
(一)录取方式
公办志愿学校采用积分入学办法进行招生,录取时,根据新生综合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二)积分计算方法
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项两部分构成综合积分。
1. 基础分
根据申请人户籍和居住情况,设置8个基础分值:
(1)宝安户籍,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下同):积105分。
(2)宝安户籍,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下同)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下同),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95分。
(3)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即不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70分。
(4)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积100分。
(5)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85分。
(6)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即不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65分。
(7)非深户籍,学区购房:积75分。
(8)非深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积60分。
2.加分项
(1)深圳户籍
①居住时间加分: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进行加分,居住每满1个月加0.1分。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以证书右侧摘要及附记备注时间为准;提交购房合同的,按产权登记部门盖章日期为准;加分不封顶。提交租赁凭证证明材料的,以办理租赁凭证时登记备案的盖章落款日期为准,加分不封顶;提交特殊住房证明材料的,以社区或所在单位和街道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显示的入住日期为准,加分封顶5分。
②计生情况加分:市卫健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2分,非独生子女及信息有误(含未登记信息)不加分。
③户证情况加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深圳户籍。
(2)非深户籍
①社保时间加分:加分分值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参保证明中养老险和医疗险中同时缴纳时间为准,每满一个月加0.1分,补缴的不积分。加分不封顶。
其中,申请小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另加1分;申请初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6年及以上,其子女为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另加1分。
②计生情况加分:市卫健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2分,非独生子女及信息有误(含未登记信息)不加分。
③户证情况加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深圳户籍。
(三)职能部门核定积分
相关职能部门分别进行相关信息的审核确认,以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作为确定入读资格、最终积分和录取顺序的依据。
上下滑动可查看:
(一)学位类型划分
学位类型1:
坪山区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原住居民祖屋。
学位类型2:
本市其他区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
学位类型3:
坪山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且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和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在坪山无合法产权房(提交坪山区无房证明或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
学位类型4:
非深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
学位类型5:
坪山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不提交坪山无房证明或坪山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本市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
学位类型6:
非深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
备注:
1.以上学位类型所指户籍为适龄儿童户籍。
2.特殊房产包括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回迁房、统建楼及其他无合法产权的房屋。
(二)积分办法
积分办法分两种,分别为深圳户籍和非深圳户籍儿童,均在划分学位类型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的申报材料计算积分。
深圳户籍儿童按照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的居住情况和加分情况进行积分。
非深圳户籍儿童按照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的居住情况、社保情况和加分情况积分。
积分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若实际得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录取办法如下:
(1)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多人达到满分100分,按各项目累计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如排名最后一位继续同分,录取原则为:
①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儿童落户深圳户籍时间长者优先。
②非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社保累计时长长者优先。
(2)积分未达到满分100分而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出现同分,录取原则为:
①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儿童落户深圳户籍时长长者优先
②非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社保累计时长长者优先。
(三)积分计算方式
1.居住时长计算方式
在学区内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基础上,每满1个月得0.3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居住时长为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则按离“截止日期”最近备案合同的签发日期计算居住时长。居住时长积分计算截至2020年4月30日。
(1)提交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保障性住房合同、集资房、军产房、统建楼的按发证(合同签订)日期计算居住时长;持回迁协议作为特殊房屋材料申请学位的不积分。
(2)提交无房产证祖屋材料的,根据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在该房连续缴纳水费或电费的时长计算。
(3)提交无房产证自建房材料的,根据适龄儿童父母在该房连续缴纳水费或电费的时长计算。
(4)提交集体宿舍材料的,按照集体宿舍证明、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以及集体宿舍房屋材料的三者并行日期计算。如提供的集体宿舍房屋材料为《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在申请学位时居住时长不计算积分。
(5)提交多份或单份 “租赁凭证(红本)”,按照最早办理的“租赁凭证(红本)”右下方的“初始发证日期”(签发日期)计算居住时长。若材料审核期间过期,须于资料复核期间提交该学区内的最新“租赁凭证(红本)”。
(6)提交 《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居住时长不积分。即使前面办理有“租赁凭证(红本)”,如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前面办理的“租赁凭证(红本)”不计算居住时长积分。
(7)本市其他区户籍,在学区租房或有特殊房产,如果能提供深圳市无房证明的,在原有积分基础上额外加3分。
2.社保计算方式
在同时连续缴交养老和医疗保险满一年的基础上,以养老和医疗同时缴纳时间计算,每满1个月得0.2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补缴的社保不纳入积分。积分计算截至2020年4月30日,且学位申请时为在保状态。
3.计生加分情况
对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家庭整体计生信息验核结果分为2类(计生登记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最后一天):
(1)独生子女:持独生子女证件,或已在计生系统中按独生子女信息登记,加1分。
(2)其他情况不加分。
4.居住证加分情况
申请入读儿童父母双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加4分。单方持有加0分。
上下滑动可查看:
大学区积分办法采用“基础分+加分”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非大学区积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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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分构成
1.类别分:按申请儿童户籍和监护人住房情况,划分为A、B、C、D、E、F六个学位申请类别。分类办法及对应分值见《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以下简称《积分表》)。
2.累加分:累加分标准具体见《积分表》。
(二)排位原则
申请人所得积分为“类别分+累加分”,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在出现同分情况下,深户儿童按儿童入深圳户籍时间的先后顺序排位,录满为止,非深户儿童按照儿童父母连续缴纳深圳社保时间较长者一方的长短排位,录满为止。
(三)积分认定
申请信息经学校初审后,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根据核验结果认定积分。
(四)具体办法
说明:
1.产权房是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名下的合法产权房,包括商品房、自建房、集资房、商务公寓、军产房和安居商品房。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含商务公寓),监护人合法产权须在50%以上(不含50%)。
2.累加分中,自有房属自建房、集资房、原居民祖屋、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房产)、商务公寓或军产房的,住房项不加分。购房合同不纳入住房项累加分。
3.累加分中,持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的,住房项不加分;集体宿舍住房项不加分。
4.累加分中,父母入户或社保购买时间,以及购房或租房时间的计算,截止至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1日;其中社保时间需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含3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保时间开始计算,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
5.《房屋租赁凭证》的积分方法:
(1)深圳户籍儿童持学位申请当年4月1日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每满1个月积0.01分。
(2)非深圳户籍儿童必须持有学位申请前一年4月1日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或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系统只对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租赁时长进行积分。
区教育局对本积分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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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按照各学校招生地段划分,实行按积分高低进行学位排队制度。学生户籍类型分为大鹏新区学区户籍、大鹏新区户籍、深圳其他区户籍及非深户籍,其中大鹏新区学区户籍指户口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户籍。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综合积分。
(一)基础分
根据申请人户籍和居住情况,设置7个类型。每名申请儿童对应取得一个基础分:
第1类:大鹏新区户籍,学区商品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且产权份额≥51%,下同);或大鹏新区学区户籍,学区祖屋。基础分90分。
第2类:大鹏新区学区户籍,学区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必须为家庭名下唯一住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学区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51%,下同)。基础分85分。
第3类:大鹏新区学区户籍,学区租房(含公共租赁房、人才住房,下同);或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商品房。基础分80分。
第4类:大鹏新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特殊住房;或非深户籍,学区商品房。基础分75分。
第5类:大鹏新区户籍,学区租房。基础分为70分。
第6类: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特殊住房或学区租房。基础分为65分。
第7类:非深圳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特殊住房或学区租房。基础分为60分。
(二)加分
1.深圳户籍学生:
①居住时间加分: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来计分,居住时间积分计算公式为:居住总月数×0.1,不足1月不积分。计算已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房产证申请材料的是房产证发证日期;提交租赁凭证申请材料的是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提交祖屋证明或特殊住房申请材料的是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该学区的日期。计算居住时间截止日期为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此项加分不超过7.2分。
②计生情况加分: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③深户租房(提供无房证明)加分:深圳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学区租房,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深圳市无房证明的加5分。
④户证情况加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申请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其他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为深圳户籍。
2.非深圳户籍学生:
①社保时间加分:按申请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社保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纳时间来计算加分,补缴的不算积分,在已缴纳两年的基础上,每满一个月加0.1分。计算方法是:若申请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只计算同时缴纳时间较长的一方,计算时间到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为止。社保积分计算公式为(社保总月数-24)×0.1,不足1月不积分。此项加分不超过6分。
其中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再加1分。
②计生情况加分: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③户证情况加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申请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其他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为深圳户籍。
(三)说明
1.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都参加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申请人如需申请计生加分,请于网上预报名前到社区工作站进行计生信息登记。
2.家长网上填报入学资料后,电脑系统根据家长填报的资料内容自动给出家长填报积分。经资格审验部门核定后的积分方可列为学位排队的依据。
3.家长如对核定的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复核,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家长书面复核申请后向学校和职能部门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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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分项目
①学位申请人户籍情况(满分为30分)
深圳户籍分为3类:
A:学区内户籍且户主是其父母——30分
B:南山区户籍——26分
C:南山区以外深圳市其他区户籍——20分
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适龄儿童)分为4类:
D:父母一方是深户,另一方持有有效居住证(含父母均为深户)——20分
E:父母为非深户但均持有有效居住证——18分
F:父母一方为深户或持有有效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深户且未持有有效居住证——0分
G:父母属于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20分
②学位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满分为40分)
学区内购房分为8类:
A:学区内购住宅性质房产满3年以上且持有产权占比51%(含)以上——40分
B:学区内购住宅性质房产3年以下满2年以上且持有产权占比51%(含)以上——38分
C:学区内购住宅性质房产2年以下满1年以上且持有产权占比51%(含)以上 ——36分
D:学区内购住宅性质房产1年以下且持有产权占比51%(含)以上 ——34分
E:学区内购住宅性质房产,持有产权占比低于51%(不含)高于30%(含) ——30分
F:学区内购住宅性质房产,持有产权占比低于30%(不含) ——20分
G:学区内购合法集资房或者合法自建房(需提供街道办证明) ——20分
H:学区内购单位自建房(需提供单位内部买卖合同)——15分
特别提示:
● 购买安居型商品房的,请对照选项A、B、C、D、E,选择对应的一项。
● 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持有人必须为学位申请人父母。使用上述A、B、C、D类房产申请学位时,如果学位申请人使用的是其祖父母、外祖父母购买的房产,则该房产的购买人与学位申请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登记信息必须在同一户口上。
● 购房时长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日期到入学当年8月31日之间的时长。在报名工作开始前未取得入学当年8月31日之前正式入伙通知书的房产不能用于申请学位。
学区内租房分为8类(上下滑动查看全部):
I:租住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周转房——20分
注:
(1)可以用于申请学位的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周转房专指住宅性质房产,其合法承租人将此类房屋转租他人属于违法行为,其他人员租赁此类房产不具备合法学位申请资格;
(2)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为通过定向配租方式取得的公租房,按租住单位宿舍类房产积分。
J: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申请学位,但申请人的户口与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登记信息不在一起——20分
K:租住住宅性质房产满5年以上——15分
L:租住住宅性质房产5年以下满3年以上——12分
M:租住住宅性质房产3年以下满2年以上——9分
N:租住住宅性质房产2年以下满1年以上——7分
O:租住单位宿舍满2年以上——9分
P:租住单位宿舍不满2年——7分
特别提示:
● 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无房加分项:申请人全家成员在深圳市域内没有房产,具体分2类——α、学位申请人户籍属于其申请学校学区范围内且户主是其父母——12分;β、不满足“α”中所述条件的其他深圳市户籍学位申请人——7分。
● 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承租人须为学位申请人父母。
● 能提供入学前一年4月30日前签订且有效期延续至入学当年12月31日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才能积分,不能提供则非深户籍学位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深户学位申请人不能积分。租住时长为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红本)之日到入学当年4月30日之间的连续不间断时长。
● 只能提供“居住信息登记证明”或《房屋租赁信息》(蓝本)均不能积分。
注意:
我区施行住房学位锁定制度,家长可登陆南山教育在线网站查询住房学位锁定情况,若已锁定,则该套住房在锁定期间不能用于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
③学位申请人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缴纳社会保险情况(满分为10分)
特别提示:学位申请人父母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险特指其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非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分为2类:
A: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学位申请人父母均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且申请入学时其社保卡具备有效使用功能(单亲家庭按双社保计分,但需查验相关法定证件或文书)——10分
B: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学位申请人父母其中一方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且申请入学时其社保卡具备有效使用功能——5分
学位申请人为深圳户籍——10分
2、加分项目
①学位申请人家庭计生加分项(满分为1分)
学位申请人为独生子女,加1分
②学位申请人户籍时长加分项(满分为7.5分)
根据学位申请人最近一次转入现户籍类别(南山区户籍、南山区外深圳市其他区户籍)时间至入学当年4月30日时长为加分依据,具体分2类:
● 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南山区户籍时长每满1年加1.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7.5分,不满1年不加分;
● 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南山区以外深圳市其他区户籍时长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不满1年不加分。
③学位申请人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缴纳社会保险时长加分项(满分为11.5分)
● 从社保连续缴纳的第13个月开始计分,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每缴纳1个月加0.1分,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连续缴纳不满1年的,不具备学位申请资格(该加分项以父母缴纳社保时间长的一方计)。
● 初一学位申请人父母双方缴纳社保(不包含补缴)时长均超过72个月,且该申请人具有深圳市小学6年完整学籍,可再加1.5分。小一学位申请人父母只须双方缴纳社保(不包含补缴)时长均超过72个月,即可再加1.5分。
● 学位申请人为深圳户籍人口,该加分项按11.5分计。
深圳中小学录取分数线全靠个人收集
因此很难完整
敬请谅解
各位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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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先替明年孩子升学的家长
谢谢大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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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深圳本地宝整理发布,转载请联系授权
信息来源|本地宝深圳升学、各区教育局、家长提供等
编辑|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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