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今年4月底印发《日照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旧楼加装电梯试点。目前试点工作已经正式开始,试点期间为1年。
试点范围为东港区日照街道、石臼街道、秦楼街道;岚山区岚山头街道、安东卫街道;莒县城阳街道;五莲县洪凝街道;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街道、奎山街道;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河片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卧龙山街道。试点对象为依法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满6年,且未列入房屋拆迁计划的非单一产权新申请加装电梯的多层住宅。
试点对象为依法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满6年,且未列入房屋拆迁计划的非单一产权新申请加装电梯的多层住宅。
试点期间,申请旧楼加装电梯需征得本栋住宅楼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 2/3以上且占总户数 2/3 以上的业主和加装电梯单元全体业主的书面同意,并且征得加装电梯后可能受到通行、采光、通风和噪声等直接影响的利益相关方的书面同意。
对于加装电梯政府补贴,实施方案明确,加装电梯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后,财政部门按照加装电梯单元的楼层数给予奖补,具体为每个单元:6 层20万元、5层18万元、4层16万元。岚山区、莒县、五莲县财政承担各自区域奖补资金的75%,市财政奖补25%;其他区市财政和区财政各承担奖补资金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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