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的通知》和上级有关改革转制工作部署,原“淮南市公安消防支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淮南市消防支队”更名为“淮南市消防救援支队”,新的名称印章为“淮南市消防救援支队”,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启用,原印章“安徽省淮南市公安消防支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淮南市消防支队”同时停止使用。我支队下属机构同步更名并启用相应印章。
特此公告。
淮南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7月1日
来源:淮南消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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