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徐红艳)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共同发布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征求意见稿,这是自1989年野生动物保护法施行以来第一次大幅度修订《名录》。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名录》中拟新增列保护物种347个,长江江豚、穿山甲等55个物种升级“一级国宝”。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7月19日。
【变化】
收录“新面孔”347个,长江江豚拟升级
现代快报记者梳理发现,新版《名录》变化颇大,新增347个物种,比初版收录的物种总数还多。同时,长江江豚、蓝鲸等55个物种保护等级升级。藏羚等5个物种保护等级降级。还有283个物种保护等级不变,如大熊猫、小熊猫、丹顶鹤、麋鹿等。
这是《名录》30年来的首次“大修”。据介绍,在2018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动态更新机制并无硬性规定,为该名录更新滞后的主因。法律修订后新增“名录每5年评估一次”规定。
新版《名录》共有55个物种的保护等级从二级升至一级,主要集中在鲸豚类和猛禽类。记者统计发现,鲸目下的大型鲸豚类野生动物,除白鱀豚、中华白海豚维持一级、鲸目其他种维持二级外,其余15个物种均升为一级,长江江豚就在其中。
长江江豚是长江特有的鲸豚类动物,目前数量仅1000余只,被誉为“水中大熊猫”。过去几十年,受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变化的影响,长江里的鲸豚类面临生存考验。近些年来,将长江江豚升级为一级保护动物的呼声不曾断绝。
勺嘴鹬上榜,江苏是其重要迁徙停息地
另外一项集中升级的领域集中在猛禽类。《名录》从珍贵性原则考虑,将猛禽所有种(鹰形目55种、隼形目12种和鸮形目32种)列入保护名录,其中重要物种列为一级保护。江苏野鸟会成员范明认为,新版《名录》鸟类的数量大幅增加,说明鸟类生存状况在变差,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
△黑嘴鸥
《名录》鸟纲新增了百余种鸟类。其中有大量水鸟,包括东方白鹳(guan,第四声)、勺嘴鹬、黑嘴鸥、水雉等。其中东方白鹳、勺嘴鹬等首次纳入《名录》,就“晋升”为一级保护动物。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虽然东方白鹳是首次进入《名录》,但此前已按照“白鹳”这一类别进行了二级保护。
△东方白鹳
△水雉
据悉,勺嘴鹬已被IUCN红色物种名录列为极危物种,本次调整均考虑升级或新增为国家一级保护物种。“此次调整是和国际接轨,加大保护力度。”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崔鹏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勺嘴鹬主要繁殖于西伯利亚东部的苔原地带,冬季至我国南方与南亚越冬,迁徙时经过我国东部沿海。每年的春天及秋季,勺嘴鹬都会飞至江苏沿海滩涂,觅食并完成换羽后,再继续往南飞。
【热点】
螺狮、锦绣龙虾等拟增列入名录!对吃货没影响
最近,爱吃螺蛳粉的小伙伴有些着急。因为在新版《名录》里,腹足纲田螺科首次登榜,其中东北田螺和螺蛳新增为二级保护动物。今后,没办法愉快地吃螺蛳了吗?近日,广西水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副研究员王大鹏介绍,《名录》中拟列为二级保护动物的“螺蛳”与“螺蛳粉”中使用的田螺和石螺是完全不同的物种。拟列为二级保护动物“螺蛳”,是田螺科、螺蛳属,主要生长在云南省的高原湖泊中。别说吃了,可能一般人连见都见不到。
还有的小伙伴发现,锦绣龙虾也被列入新版《名录》中。中华锦绣龙虾是龙虾中体型最大的种类,也是世界名贵的经济虾类。最近几年,渔民捕获“锦绣龙虾”的消息,也时常在新闻报道中出现,其上市价格也会炒到“天价”。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拟新增列的锦绣龙虾仅限野外种群。未来,如果锦绣龙虾进入二级保护后,未经许可,捕捞和买卖野生的锦绣龙虾则属于违法。
野外捕捉猖獗,画眉、相思、百灵等也被收录
值得关注的是,在新增鸟类保护物种中,画眉、红胁绣眼鸟、相思鸟、鹩哥、蒙古百灵、云雀等也被列入其中。很多人好奇,这些鸟感觉在自然界里也时常能见到,为何也纳入《名录》?崔鹏说,目前大家在市面上看到的笼养画眉、相思等,不少来自野外捕捉。
△蒙古百灵
“将其纳入《名录》,说明人类的过度捕猎、食用等,已经威胁到了部分鸟类的生存安全。”他解释,虽然目前这些鸟类的野外种群数量还比较大,但也要做好预防。崔鹏举例,由于错误宣传其药用功效,导致野外黄胸鹀(wu,第二声)遭到过度猎捕造成野生种群数量大幅度下降,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短短十几年间黄胸鹀就成了“极危”物种。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本次调整也考虑将其新增为国家一级保护。
△红嘴相思鸟
对此,两部门在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也提到,从关注度原则出发,对虽尚不完全满足列入的科学标准,但因开发利用强度持续增大或栖息地减少等原因已引起广泛社会关注的物种,本次调整中也积极考虑列入。
【呼吁】
将豺的保护等级升为“一级”,豹猫增列为“二级”
《名录》征求意见出炉后,引发社会强烈关注。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已有保护机构和专家已对《名录》提出意见,呼吁《名录》应增加物种或调整物种保护等级。比如,民间自然保护机构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就在官方微信呼吁,将豺的保护等级升为一级。
中国猫科动物保护联盟也建议,将豹猫增列入《名录》。豹猫是小型哺乳动物里的食物链顶级物种,在维持森林、湿地的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上有重要作用。由于长期以来没有得到充分的保护,广泛受到非法宠物、野味、报复性猎杀等因素的影响,其种群已在某些历史分布区大幅度下降等。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8年江苏在大丰发现了豹猫,这是近十几年来首次在江苏沿海地区调查到的豹猫实体。
历史上,野生豹猫曾经在中国分布广泛。根据统计,20世纪60年代,中国的豹猫资源曾不少于100万只,但由于大量的捕杀与贸易,野生豹猫的数量急剧骤减。如今,豹猫被《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列为易危,并被列入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二中。
《名录》公布后,非法猎杀交易量刑标准或将调整
《名录》公布,将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具有重要意义。《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00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附表明确了对“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案件“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数量认定标准。以穿山甲为例,根据过往的案例,非法捕猎、杀害、运输、出售8只当时还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穿山甲,属于“情节严重”一档,数量达到16只才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可以预见,在《名录》正式发布后,非法捕猎、杀害、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量刑标准也很可能会随之调整。
(江苏野鸟会成员范明 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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