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媒体人,浙江卫视原总编室主任陶燕受贿四百余万,获刑5年。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发布《陶燕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卫视总编室原主任陶燕因在电视剧投资方面违法收受488万元,已于6月24日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在此之前,陶燕早年曾担任过钱江电视台编导、主持人,浙江电视台总编室编导、主持人,浙江广电集团浙江卫视节目一部编导、主持人等职务。
2005年10月后,陶燕转任浙江广电集团浙江卫视节目中心制片人,此后历任浙江卫视节目中心主任助理、浙江卫视节目中心副主任、浙江卫视战略发展中心副主任,并于2015年3月成为浙江卫视总编室主任。
曾今一度,陶燕被称为优秀的媒体人,浙江卫视官方网站在一份2015年的资料中指出,陶燕具有非常出众的业务经验和管理能力。
因为“电视剧”走向腐败的陶燕,也曾号召电视剧影业要抵制不良风气。
2015年陶燕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电视剧应该坚持内容为王,要踏踏实实作戏,抵制不良风气。她还曾说:“对于一个女性来说,要用一根扁担挑起事业与家庭两桶水很不容易,肩膀会很疼。如果掌握不好力学的原理,总有一桶水会洒了。但是只要找好支点,再疼还是能把两桶水挑到终点的”,但如今看来,作为曾经的一名呼吁者,还是没能掌握好机会与诱惑的平衡。
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3月至2019年2月期间,被告人陶燕任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卫视总编室主任。总编室的职责之一是负责影视剧购销,自制剧制作和版权管理。
2016年上半年,被告人陶燕在与北京东海麒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麒麟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交谈时得知,东海麒麟公司正在筹拍电视剧《春风十里不如你》(以下简称《春风》)。胡某提议被告人陶燕投资该电视剧,被告人陶燕考虑到该剧当时导演、演员都未确定,投资风险太大,未同意。
2016年8月底或9月初时,被告人陶燕从优酷高级版权合作总监许某处得知优酷已与东海麒麟公司就收购《春风》新媒体版权一事达成初步意向,并在向胡某确认后,认为投资基本无风险,便主动向胡某提出投资《春风》项目。胡某为了今后能在电视剧收购等方面得到被告人陶燕的关照,在已无需他人投资的情况下,同意被告人陶燕按10%的入股比例投资1200万元。后被告人陶燕因资金短缺,向北京中视精彩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熊某借款。熊某为了今后能在电视剧收购等方面得到被告人陶燕的关照,提议以公司名义为被告人陶燕及其丈夫张某1投资,并表示投资收益全部归被告人陶燕一方,被告人陶燕表示同意。
2016年9月28日,熊某以霍尔果斯中视精彩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中视精彩公司)的名义与东海麒麟公司签订联合摄制合同,后分两次将1200万元转入东海麒麟公司账户。2017年10月10日及11月7日,东海麒麟公司先后将投资款和收益款共计2320.2094万元汇入霍尔果斯中视精彩公司账户。后因公司经营不善,熊某无力支付全部收益,经被告人陶燕同意后,仅交付给陶燕488万元,被告人陶燕予以收受。
判决文书提到,在调查机关对被告人陶燕宣布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前,被告人陶燕主动向调查机关交代了自己的经济问题。被告人陶燕的亲属已代其退缴了违法所得488万元。
资料表明,陶燕于2019年3月离职浙江卫视,成为了浙江传媒学院电视艺术学院一名教师。
浙江传媒学院网站2019年曾做出报道,该校电视艺术学院首期“大雁班”的第一课在图书馆报告厅开讲,陶燕作为第一讲的特邀讲师。报道还提到了,陶燕为北京大学广播电视艺术硕士,曾在《我爱记歌词》等20多档品牌节目活动中担任总制片,总统筹,总导演等职务,先后将《小别离》、《欢乐颂》、《三生三十里桃花》、《欢乐颂》、《扶摇》等深受好评的金剧带上卫视荧幕。
转岗半年后,去年11月14日,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浙江广电集团浙江卫视总编室原主任陶燕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浙江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正对其纪律审查;经浙江省监委指定管辖,湖州市监委正对其监察调查。
2020年6月24日,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陶燕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488万元上缴国库。
据传媒见闻(ID:mediadaily)不完全统计发现,自2012年以来,已有数十名媒体领导因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或处罚。
● 2019年05月25日,据吉林市纪委监委消息:吉林市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刘延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自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刘延平,1962年生人,自2016年7月起,任吉林市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
● 2019年05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江西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杨玲玲(正厅级)被检查机关作出逮捕决定。
杨玲玲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萍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杨玲玲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杨玲玲,1956年11月生,自1993年进入江西广电工作,任江西电视台新闻部副主任,至今已在江西广电系统内工作20余年。2013年12月~2016年12月,杨玲玲任江西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党组成员;2017年3月,被聘为江西省人民政府参事。
● 2019年5月10日,据广州市纪委监委消息,广州市广播电视台原党委副书记、广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冯铁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冯铁民,男,1959年2月出生,吉林梨树人。1982年~1990年期间,冯铁民就职于吉林省四平市人民广播电台,曾任吉林省四平市人民广播电台副台长。
● 2019年5月10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原副书记、原董事长龙秋云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龙秋云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对龙秋云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 2019年5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外通报了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赵春涛的涉黑“细节”。
官方通报称,2018年8月20日,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赵春涛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自治区纪委监委立案审查,并采取留置措施。作为正厅级党员领导干部,赵春涛公权私用、搞团团伙伙、权钱交易、做“两面人”,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利用黑恶势力打击报复举报人,道德沦丧、腐化堕落,害人终害己。
赵春涛涉嫌罪名达5项之多,分别是: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故意伤害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2015年7月24日,贵州省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据册亨县纪委消息:近期,中共册亨县纪委正在对县广播电视台总编辑赵文彬(副科级)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 2015年05月28日,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消息:新疆日报社原党委书记、总编辑、副社长赵新尉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 2014年10月29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张苏洲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 2012年07月04日,据广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市广播电视台欧阳永晟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此外,还包括以下媒体领导干部(排名不分先后):
1、王一义(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原副社长)
2、何华章(成都商报创始人、四川省遂宁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
3、郭振玺(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前总监)
4、张勤耘(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原党委委员、总经理)
5、胡传道(安徽省广电传媒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
6、宋 利(《人民代表报》原副总编)
7、霍献红(新乡日报社原党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8、邹享元(华声在线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副总裁)
9、王海涛(青岛报业传媒集团原总经理)
10、史联文(辽宁省广播电视台原台长)
11、汤东宁(科技日报社原副社长)
12、杨步国(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原总经理、党委委员)
13、赵红梅(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党委委员、副台长)
14、陈宣宇(西部法制报社原社长)
15、华应生(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16、皮 林(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
17、薛伯清(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原党组成员、社务委员、副总编辑)
18、刘树林(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原党组成员、社务委员)
19、周艺平(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原总经理)
20、刘强(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
21、覃晓光(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原党组书记、社长)
22、胡勋璧(湖北知音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
23、刘惊海(内蒙古日报社原社长)
24、廖建华(郴州日报社党组书记、社长)
25、郑德刚 (人民日报原四川分社社长、企业监管部主任)
26、廖玒(人民网副董事长、总裁)
27、陈智霞(人民网董事、副总裁)
27、陶燕 (浙江广电集团浙江卫视总编室原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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