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理结果来了。
26日,山西省临汾市吉县教育科技局发布“关于吉县二中学生陈某峰被打事件的调查处理通报”,涉事学校多名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处分、诫勉谈话。
来源:吉县教育科技公众号
通报称,经调查核实,2020年6月5日周末放假后,吉县第二中学杨某某相约陈某峰到柳卜湾桥边凉亭解决矛盾,杨某某、陈某涛和吉县第三中学生杨某对陈某峰进行殴打,有数名学生围观;6月17日下午,有学生向班主任张选良反映陈某峰服用了一定数量的奥美拉唑,为安全起见,陈某峰被送往该县人民医院观察治疗。
公安部门接警后,对涉事学生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因杨某某、杨某未满14周岁,责令其家长严加管教;陈某涛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拟行政拘留,依法不予执行。
涉事学生所在班班主任陈洁玲、李福英、杨青海被警告处分;涉事学校吉县第二中学分管校长吕笑钢、第三中学分管校长冯葵英被警告处分;涉事学校吉县第二中学校长王喜平、第三中学校长伊国强被诫勉谈话。
此外,为严肃校风校纪,6月26日至7月6日,吉县教育科技局开展中小学校风校纪专项治理。对校风校纪治理走形式、效果不明显的学校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工作中解决问题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