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后台留言问:
柳州现在恢复收取垃圾处理费了吗?
该网友贴出了一张
关于代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
由鱼峰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委托
小区物业公司收取垃圾处理费▼
该网友很纳闷:
不是说已经免收垃圾处理费了吗?
这是恢复收取了吗?
2017年2月28日召开的柳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立免收柳州市城市住户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议案的决定》,并请市政府在3个月内制定实施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实施。
根据2017年的消息,
确实审议通过了
《关于确立免收柳州市城市住户
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议案的决定》。
后来,2018年有网友爆料:
确实收到了关于退还垃圾处理费的通知,
但需签订《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承诺书》。
根据了解,之前垃圾处理费并不能直接免交,但是,通过一定的方式,明年就能把今年交过的垃圾处理费拿回来,这是怎么回事呢?
而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既《柳州市关于鼓励城市居民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暂行办法》),我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通过奖励与居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相等金额的方式,鼓励城市居民实行生活垃圾分类。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条件,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通过验收后就能把交出去的钱通过奖励的形式拿回来。
2019年12月31日,柳州市
印发《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最新消息是:
在2020年5月13日上午,
柳州市举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新闻发布会上,
关于是否收取垃圾处理费的问题,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党组书记、局长黄庆麟这样回答: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后,
居民仍须交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从国家、自治区层以及柳州市的相关规定来看,都明确要求城市居民交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柳州市出台的《柳州市关于鼓励城市居民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暂行办法》,其中也要求,居民要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柳州市城管执法局召开生活垃圾收费以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座谈会
为做好我市生活垃圾收费以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好《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5月22日下午,柳州市城管执法局组织市环卫处、柳东新区执法局、阳和工业新区执法局、五城区环卫所及柳西环卫所分管领导及业务负责人召开座谈会。
就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工作情况,黄庆麟指出,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各部门要端正思想,充分认识到积极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实现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基础条件,是提升市民生活环境质量的需要;要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居民自觉足额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新模式,开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系统,方便居民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现在明白了吗?
生活垃圾处理费仍要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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