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闻之声全媒体联播网综合报道(记者 彭高峰)新城控股创始人、实际控制人、前董事长王振华猥亵儿童案于6月17日一审宣判后,舆论对其仅获5年“顶格重刑"呈现一边倒局势。同时因为代理律师——京衡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有西为王振华所做无罪辩护,舆论也将争议矛头向他所指,有些甚至上升到人身攻击。与此同时,庭辩“战火”也进一步延烧到庭外控辩双方律师之间的隔空开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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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如果王振华案情是真实的,他也会痛恨王振华,不为他做辩护
6月18日下午,陈有西通过个人社交平台发布声明,称如果网络上的王振华案情是真实的,他也会和所有网民一样,痛恨王振华,不会为他做辩护人。同时,陈有西在声明中公布了多条涉案情况,并表示,王振华已经明确提起上诉。请求二审判决他无罪。
计时俊:王振华的律师要求无罪释放,恢复王振华上海市政协委员、全国劳动劳模等所有荣誉
当日晚间,受害女童代理人——上海华夏汇鸿律师事务所主任计时俊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专访时透露称,王振华的律师要求法庭对王振华做无罪释放,还表示要恢复王振华的上海市政协委员、全国劳动劳模等所有荣誉。
计时俊介绍,王振华只承认他对女孩有搂搂抱抱的行为,不承认对女孩造成过任何伤害。他称“我作为长辈,不能抱抱孩子吗?” 计时俊认为,只要出于性目的,哪怕是只发生搂搂抱抱的行为,都可以构成猥亵罪。计时俊称,现在希望推动上级检察机关、上海二分检(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该案抗诉,让王振华获得5年以上,最高15年的刑期。
陈有西:从来没有说过关于王振华政协委员劳动模范之类的话
多家媒体报道说,第二天陈有西针对计时俊律师的采访报道发表声明称,他(计时俊)转述我的庭审质证意见和发言 ,大量虚假不实。我们从来没有说过关于王振华政协委员劳动模范之类的话。有庭审记录和录像为证。
以下是转发其他媒体报道的陈有西第二次声明的全文
收到很多媒体记者的来电,询问更多的案情。也见到了被害人代理律师,接受媒体采访,详细披露庭审情况的发言。别的内容不作评价,他转述我的庭审质证意见和发言 ,大量虚假不实。我们从来没有说过关于王振华政协委员劳动模范之类的话。有庭审记录和录像为证。
本案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我们的任何澄清和反驳,都会透露案情。所以仍然不做任何回应。以我昨天的8点声明为准,只作声明,不接受任何采访。被害人的代理人可以对他自己的发言负责。他可以透露庭审的情况,我们不行,也不会去做。对于被告人王振华来说,他说得越多越好,对本案查明真相越有利。
但对转述的我和李肖霖律师的任何发言,全部不予认可。我们的意见,我们自己以后会说的。他无权转述,无权透露,无权编造。律师的中心任务,是把自己的案子办好,我们没有兴趣陷入律师之间的口水。
计时俊:二审我会谴责他
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计时俊说,“网络上的舆论不是我们找人造成的,我们在侦查、起诉、审判环节也没有接受一家媒体采访。在此之前,你们有谁知道我在代理这个案子?”
“我们不愿意去曝光,不想引起对小女孩的二次伤害,不愿意用舆情引导法院的裁决,我们希望这个案子是完全依法办事,按照我们法律的规定,秉承真理、秉承讲事实讲证据的原则,以法律为准绳,去衡量一件事情的善恶和后果,由法院来进行判决。”计时俊说。
同时,计时俊谴责了陈有西,表示:在他公开小女孩的伤情以及鉴定机构所在地等信息后,如果有好事者打听,那小女孩的姓名、学校等信息都很有可能曝光。“如果二审我还面对他,我必然会谴责他的。”计时俊告诉红星新闻记者。
以上综合澎湃新闻、红星新闻、腾讯财经、新浪财经、凤凰网财经、陈有西个人社交媒体的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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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华的态度非常蹊跷,可能在为翻案做准备
王振华到案后、庭审中拒不认罪被顶格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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