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20-032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
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以电子邮件或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6月18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位,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平山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投票选举刘平山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王志明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刘平山先生、王志明先生、罗娟女士,其中刘平山先生为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委员:卢晓晨先生、季欣华先生、罗娟女士,其中卢晓晨先生为主任委员;
3、审计委员会委员:罗娟女士、季欣华先生、卢晓晨先生,其中罗娟女士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罗娟女士、刘平山先生、卢晓晨先生,其中罗娟女士为主任委员。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王志明先生担任总经理,陈正燕先生担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茜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陈曦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致。公司原副总经理洪跃华先生任期届满,将不再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加强和完善公司治理,不断健全和优化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同时废止《总经理工作细则(2010年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平山(董事长):男,1955年6月出生,毕业于厦门大学,学士学位。1982年8月至1991年7月任福建省人大办公厅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1991年8月至1994年1月任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994年1月至2003年11月任中国福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总裁办主任、福建发达贸易有限公司、福建中福进出口公司总经理,福建省华闽进出口公司总经理;2003年11月至今任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平山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刘平山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之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刘平山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持有本公司股份545,002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查询平台查询,刘平山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志明(副董事长):男,1971年2月出生,毕业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1年至1999年任福州市公安机关公务人员;1999年至2009年任上海蓝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至2013年历任中国七星控股公司(香港上市)执行董事、总裁;现任运通星(中国)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福建山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王志明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王志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之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王志明先生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担任控股股东董事长,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查询平台查询,王志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季欣华(董事):男,1955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曾任职福建省外经贸委外资管理处,香港华闽集团联络部副总经理,福建富闽基金会理事会办公室主任,福建益闽干部教育基金会办公室主任,福建富闽教育基金会理事,福建华光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中心主任,福建富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富闽基金会秘书长、理事,福建益闽干部教育基金会理事、秘书长,现任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季欣华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季欣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之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季欣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查询平台查询,季欣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罗娟(独立董事):女,1980年9月出生,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福州分所审计部经理、质量控制部经理,现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分所质量控制部经理。
罗娟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罗娟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之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罗娟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罗娟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卢晓晨(独立董事):卢晓晨,男,1964年出生,1986年毕业于江西工业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1986年至1990年,任南昌市科委,南昌市工业技术研究院,任助理研究员;1990年至2000年,任江西昂立技术有限公司总裁,江西远东集团总裁,江西安华欣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至2006年,任上海浦东食糖易中心有限公司总裁,宏仑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副总裁;2006年至2012年,任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其中2008年至2012年,任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18)董事;2006年至今,任天津市优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兼董事,优势金控(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管合伙人。
卢晓晨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卢晓晨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之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卢晓晨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查询平台查询,卢晓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志明(总经理):男,1971年2月出生,毕业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1年至1999年任福州市公安机关公务人员;1999年至2009年任上海蓝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至2013年历任中国七星控股公司(香港上市)执行董事、总裁;现任运通星(中国)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福建山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王志明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王志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之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王志明先生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担任控股股东董事长,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查询平台查询,王志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正燕(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男,1973年11月出生,毕业于北京机械工业学院,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律师职业资格。曾任福建华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福建大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福建运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运通星(中国)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华闽南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福建运通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福建运通拍卖行有限公司监事、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陈正燕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陈正燕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之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陈正燕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陈正燕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茜(董事会秘书):女,1983年2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3年3月进入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工作, 2013年10月至2017年4月任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李茜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李茜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之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李茜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茜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3层
电话:0591-87871990-102
传真:0591-87383288
电子邮箱:lixi@000592.com
陈曦(证券事务代表):女,1984年2月出生,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1年7月至今在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7年9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17-1A-132),现任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陈曦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陈曦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之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陈曦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陈曦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3层
电话:0591-87871990-100
传真:0591-87383288
电子邮箱:chenxi@000592.com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20-033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2020年
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全部出席,会议由监事王邹璐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会议表决,一致同意选举王邹璐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主持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工作,任期三年,与第十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监事会主席个人简历
王邹璐:女,1990年1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2011年入职,历任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现任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王邹璐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王邹璐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之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王邹璐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邹璐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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