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徐州教育局发布《徐州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徐州市2020年市区初中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一、关于招生预测
根据摸底调查,2020年全市小学招生预计14.1万人,较2019年招生减少约4700人;初一预计招生16.2万人,较2019年招生增加约1万人。
我市近年不断加大中小学改(扩)建工作力度,2019年全市44个中小学建设项目完成建设并于秋季开学投入使用,今年秋季开学还将有55所中小学投入使用。
二、关于招生方式:
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
公办学校严格按照就近入学要求,根据划定的学区招收学生,一般采取登记入学。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招生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
三、关于招生时间:
各地要于6月22日前发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7月20日前完成招生报名工作,8月15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市区初中招生主要时间安排:
7月9-15日,第一阶段民办初中和公办初中报名。7月18日-20日,公办初中对报名学生进行线上及线下资格审查。7月20日下午3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电脑派位招生,公布派位录取名单;其余民办、公办初中同时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7月21日-22日,第二阶段报名。未被第一阶段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选择民办初中的到市教育局老城区办公点(原九中),向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现场报名;选择公办初中的,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初中报名。7月23日,各学校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7月24-25日,市或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前两批次未被录取及其他特殊情况学生,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四、关于招生纪律:
各地各校要严格遵守招生政策纪律,自觉维护正常招生秩序,全面落实“十项严禁”要求。
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争抢生源行为和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增设报名限制条件;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超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
严禁通过笔试、面试(谈)、测评等方式招生和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和提前收取学费;
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关于招生督查:
贯彻省纪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招生违规行为的督查处理力度。要组织开展逐校督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
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还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为年度督导的重要任务,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市教育局重点督办事项,严肃查处追责。
此外,在今年的招生中,特别强调——
各地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坚持“零择班”原则,严格均衡分班,建立健全生源均衡分班制度,过程公开,确保公平公正,严禁以重点班、快慢班等各种名义违规分班。
从严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现象学校的招生计划,合理分流学生,加大化解大班额工作力度,不得出现新的大班额。
文章来源:老王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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