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26日至8月11日,莆田市委巡察三组对莆田市第一医院党委开展了为期45天的巡察。近日,莆田市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海都君获悉,该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处理情况如下:2019年7月和8月,市委巡察三组先后向驻市卫健委纪检组及医院纪委移交信访举报件38件,目前已全部办结。
结合巡察提出的问题,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问责处理36人,其中:
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岗位2人、行政警告处分并调整岗位1人、行政警告处分1人、免去科室负责人2人、调离岗位1人、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9人、批评教育5人,通报批评11人、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批评帮助3人。涉及处级1人(通报批评)、科级14人(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岗位2人、调离岗位1人、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8人、通报批评1人、在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1人)。市第一医院党委进行在院党委民主生活会上作检讨处理。
1.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岗位2人:
①就担任后勤保障部主任期间,医院连续4年超标排放医疗废水被行政处罚及小卖部、摩托车停车场合同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对保卫科科长(原后勤保障部主任)林福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岗位。
②就担任设备科科长期间,设备科围绕临床服务意识缺乏、执行力低、对高值医用耗材的巡察问题虚假整改、医院试剂采购同城不同价现象突出、部分设备长期闲置等问题,对工会副主席(原设备科科长)谢珍谊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岗位。
2.行政警告处分并调整岗位1人:
就行政管理效能低下,采购、维修、领料难现象突出,设备科人为设置关卡,采购、维修维保审批时间长、手续繁琐等问题,对设备科副科长谢志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调整岗位。
3.行政警告处分1人:
就出差南宁参加培训绕道桂林问题,对中医科负责人黄志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4.免去科室负责人2人:
①就存在药品质量管理不到位、药品品种供应短缺严重,造成医生指定患者院外购药现象突出等问题,对药剂科副科长(主持工作)蔡金星给予通报批评,不再主持药剂科工作。
②就技术水平较差、主刀手术偏少、未能起到指导示范作用,且科室管理一般、科室诊疗水平无法有效提升等问题,对肝胆胰脾外科负责人江国英免去肝胆胰脾外科负责人职务。
5.调离岗位1人:
就关于长期拖欠供应商货款,耗材回款一拖再拖等问题,对财务科科长林贞葵给予通报批评,并调离岗位。
6.诫勉谈话1人:
就担任人事科科长期间,行政后勤未进行考勤管理、未严格依规对受处分干部职工办理年薪绩效及奖金扣减事宜等问题,对科教科科长(原人事科科长)吴元哲给予诫勉谈话。
另外,海都君获悉,
该医院需要进一步整改的
事项及措施有:
1.关于医院多点执业制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医院制定并实施《莆田市第一医院医师外出执业管理规定(2019年8月修订版)》,加强对医师外出执业行为的管理,对于不符合多点执业注册的医师不予审批,督促注册的多点执业医师及时完成备案、审批工作。二是医院加强多点执业行为督查力度,发现违规行为严格按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未完成原因: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待主管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
下一步举措及期限:继续跟踪相关责任人调查处理结果。持续加强多点执业管理,持续改进。
2.关于医疗废水排放、放射诊疗、新改建设施预控、少数设备闲置外借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19年7月31日委托第三方(厦门中迅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年度常规监测技术服务合同,严密监测医疗废水排放,确保达标。
二是2019年12月9日已办理相关设备的放射许可证。三是制定并实施《医疗设备、器械外借管理制度》,使设备、器械外借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加强对医疗设备仪器前期可行性论证的把关,确保新购置仪器为临床需要。
五是结合其他问题,对负有责任的保卫科科长(原后勤保障部主任)林福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岗位处理;对负有责任的后勤保障部干事陈某通报批评;结合其他问题,对负有责任的工会副主席(原设备科科长)谢珍谊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岗位;结合其他问题,对负有责任的医院领导许某某通报批评,并在院党委民主生活会上做深刻检讨;结合其他问题,对负有责任的医院原院领导周某某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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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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