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堆放物品等,杜绝一切妨碍交通、污染公路的行为。
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打场晒粮,堆放物品设置障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对违法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堆放物品,设置障碍造成的交通安全事故,由当事人全部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民有义务阻止、举报在公路上打场晒粮 ,堆放物品,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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