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生一起事件,位于扬州市江都区,场面让人心酸!
据悉,2020年5月31日21时左右, 江苏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新都南路返坎河桥上有人持刀斗殴。接到报警后,该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迅速将嫌疑人景某(男,17岁,江都区宜陵镇人,辍学)抓获。经初步侦查查明,景某与王某(男,17岁,樊川镇人,辍学)因感情瓜葛相约打架。
在现场,景某持菜刀将王某及其同行人员赵某(男,17岁,浦头镇人,在校生)砍伤,后赵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某正在医院救治,暂无生命危险。目前,案件侦办和善后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从现场拍摄到的视频画面可以看到,救护车以及医护人员已经到达现场,有一名医生正在给受伤的男子做心肺复苏,并且民警也在旁边,虽然医生极力想要抢救回这位受伤男子的性命,但是非常可惜,最后这名男子抢救无效死亡了,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没有了。
很多网友了解到这起突发的事件之后,也是非常关心现场的情况,纷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青春期的孩子就是这样,为了女人付出了宝贵的清楚,以后你就知道,她只要500块”“以前读书的时候,也是很多混混为了一个女人打架,真是幼稚,大都是初中生”“为扬州市的公安干警点赞,希望你们加大违法处置力度,肃清社会秩序,每次出警要平平安安”“脑子不好,毁了自己害了别人,极端行为的代价太高,你承担不起!大好的青春年华就在牢狱中度过了!可惜可悲可叹”“铁窗泪了,社会的渣渣,在社会上也是害人,关进去也好,可怜了旁人”“2个人被一个人砍,这人太凶了”
打架斗殴行为严重威胁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轻者违反校规校纪,严重者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打架斗殴行为可能构成的罪名有两个:一个是“故意伤害罪”,另一个是“故意杀人罪”。这里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聚众斗殴,不计后果,欲置人于死地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最轻的也要判3~10年。冲动是魔鬼,遇到纠纷应该寻找合法的方式帮助,千万不要极端地处置!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因为一时冲动、情绪失控而不顾后果酿成千古恨。因为一时不痛快杀人,做出了一个极端错误的决定,以致引发了两个家破人亡的悲剧,这样值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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