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
公 告
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通管理服务水平,切实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的措施〉的通知》和市交警支队相关指示精神,灵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经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在全县四个路面交警中队开通机动车非现场违法行为处理业务。
自2020年6月1日起,在灵城交警中队、尹集交警中队、大路交警中队、晏路交警中队均可以办理非现场违法行为处理业务。届时,驾驶员需办理机动车非现场违法行为处理业务的,请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本人身份证,就近选择辖区交警中队办理业务。
特此公告
灵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5月29日
来源:灵璧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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