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幼儿园:
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嘉善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善教基〔2020〕(56号)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0年嘉善县幼儿园招生办法,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一、新生入园的基本条件
小班新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且取得户籍的幼儿;
2.符合本县公办民办幼儿园入园条件。
二、登记报名方式
2020年嘉善县公办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实行网上登记报名,每名符合入园条件的新生须通过“嘉善县新生入学(入园)报名系统”预登记报名。
三、公办幼儿园招生
公办幼儿园按“划区招生、分类登记、按序统筹”的原则实施招生。
(一)关于2020年公办幼儿园的服务区划分
2020年嘉善县公办幼儿园的服务区划分详见附件1。
(二)招生类别和录取原则
公办幼儿园招生分为服务区内户籍生、本县户籍房产生、非本县户籍房产生、其他形式落户生、非本县户籍积分生、政策生六个类别,当前五类登记人数超过当年度服务区内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时,实施“房户一致优先、类别靠前优先、按户籍或产权证取得时间排序、按积分高低排序”的原则(以下简称“两优先、两排序”)分批次按条件录取新生。
1.服务区内户籍生
适龄儿童本人持有本县服务区内家庭户户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区内有住宅产权房(已取得住宅不动产权证或住宅房产证),即可认定为服务区内户籍生。
当该类适龄儿童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时,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的原则录取。未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余额学位的其他公办幼儿园。
验证注册时须提交下列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幼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卡、申请入学幼儿园服务区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住宅房产证(或住宅不动产权证)。
2.本县户籍房产生
适龄儿童本人持有服务区外本县家庭户户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区内有住宅产权房(已取得住宅不动产权证或住宅房产证),即可认定为本县户籍房产生。
当该类适龄儿童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时,按照“父母住宅房产权证取得时间先后顺序”的原则录取。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可在县教育局公布的招生余额学位的其他公办幼儿园预登记。
验证注册时须提交下列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幼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卡、申请入学幼儿园服务区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住宅房产证(或住宅不动产权证)。
3.非本县户籍房产生
适龄儿童本人是非本县户籍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区内有住宅产权房(已取得住宅不动产权证或住宅房产证)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已取得当年度嘉善县新居民积分。即可认定为非本县户籍房产生。
当该类适龄儿童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时,按照“父母住宅房产权证取得时间先后顺序”的原则录取。未录取的幼儿园适龄儿童可到有余额学位的其他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预登记。
验证注册时须提交下列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幼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卡、申请入学幼儿园服务区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住宅房产证(或住宅不动产权证)。
4.其他形式落户生
适龄儿童本人随父母迁入本县的集体户户籍或以“租赁房屋”、“亲友挂靠”等其他形式落户本县的。即认定为其他形式落户生。
当该类适龄儿童超过幼儿园计划招生人数时,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的原则录取。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可到有余额学位的其他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预登记。
验证注册时须提交下列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幼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相关此类房产证或租赁房屋证明(或住宅不动产权证)等。
5.非本县户籍积分生
适龄儿童本人是非本县户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县无住宅产权房,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已取得当年度嘉善县新居民积分,即可认定为非本县户籍积分生。
当该类适龄儿童超过幼儿园计划招生人数时,按照“积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录取。未录取的幼儿园适龄儿童可到有余额学位的其他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预登记。
验证注册时须提交下列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幼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卡、积分卡等。
(三)登记报名与录取注册
1.服务区内户籍生,本县户籍房产生
(1)登记时间。此二类符合资格的适龄儿童的家长于6月8日(周一)至6月14日(周日)内通过“嘉善县新生入学(入园)报名系统”预登记,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填报1所服务区内公办幼儿园,具体网上报名流程另行通知。
(2)验证录取。幼儿园于6月19日(周五)将录取情况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并当日公布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嘉善户籍适龄儿童和家长6月20日(周六)直接到相对应服务区幼儿园报名验证注册。
(3) 备案。幼儿园将录取通过的此两类名单于6月22日(周一)报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备案。
2.非本县户籍房产生
(1)登记时间。如公办幼儿园对服务区内登记的一、二类幼儿录取后还有余额学位,幼儿园在6月24日(周三)发布招生简章。第三类登记资格适龄儿童的家长于6月25日(周四)至6月26日(周五)内通过“嘉善县新生入学(入园)报名系统”预登记,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填报1所服务区内有余额学位的公办幼儿园。
(2)验证录取。幼儿园于6月27日(周六)将录取情况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并当日公布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嘉善户籍适龄儿童和家长6月28日(周日)直接到相对应服务区幼儿园报名验证注册。
(3)备案。第三类学生经幼儿园审核公布录取的名单6月29日(周一)报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备案。
所有公办幼儿园验证注册时间统一为上午8:00—11:30,下午1:00—5:00。
(四)其他相关规定
1.户籍、住宅房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日期为当年度5月31日;住宅产权房指房屋用途为住宅且已取得住宅房产证(或住宅不动产权证);在服务区内共有住宅产权房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份额必须达到51%及以上。
2.全面保障本县户籍适龄残障幼儿入学,幼儿园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障幼儿随班就读。年满3周岁残障适龄户籍幼儿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残疾证,向所在服务区的幼儿园办理延缓入园手续,服务区幼儿园需上报县教育局基教科和镇(街道)文教办备案。
3.当乡镇公办幼儿园资源有余时,可招收区域内其他形式落户生、非本县户籍积分生和父母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嘉善办理)的适龄儿童入园。优先录取其他形式落户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其次录取非本县户籍积分生(按照积分由高到低顺序)、最后录取父母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按在嘉善登记日期先后顺序)的适龄儿童入园。具体招生办法由幼儿园自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组织此两类适龄儿童的家长于6月30日(周五)起通过“嘉善县新生入学(入园)报名系统”预登记。并在统一时间段将录取情况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及时公布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组织好家长和适龄儿童到幼儿园报名验证注册。
4.切实落实上级关于军人、援疆援藏干部、台胞、侨胞、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引进人才等子女入园优待政策。符合相关入园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入园提交材料时间截止6月15日前,报名时间为6月20日(周六),具体办理办法详见《2020年嘉善县公办幼儿园政策类学生具体对象、办理需要材料及申办流程》(附件4)。政策类幼儿入园由县教育局统一登记,统筹安排。有关学生家长到校报到,除须提交服务区内户籍类登记儿童相同材料外,还需提交县教育局签发的准入单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民办幼儿园招生
(一)组织报名
1.登记时间。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的家长于6月8日(周一)起通过“嘉善县新生入学(入园)报名系统”预登记,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填报1所民办幼儿园,具体网上报名流程另行通知。
2.验证录取。民办幼儿园在6月20日(周六)起将录取情况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及时公布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组织好家长和适龄儿童到幼儿园报名验证注册。
(二)我县所有民办幼儿园必须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实施招生。
(三)原招收区域内嘉善户籍适龄儿童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继续按原要求招收区域内嘉善户籍适龄儿童。
(四)由县财政经费支持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收非本县户籍适龄儿童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必须取得在嘉善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
(五)当民办幼儿园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人数时,优先录取嘉善户籍儿童和父母一方具备当年度新居民积分卡的儿童。
四、各幼儿园招生计划
各幼儿园要严格按《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浙教学前〔2014〕62号)规定的班额标准制定招生计划,魏塘、罗星、惠民三街道公办幼儿园原则上不招收插班生,各幼儿园小班招生计划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公开发布(详见附件2)。确实因教育资源紧张,需要突破核定班额的,纸质稿报送教育局基教科核准。
五、有关要求
(一)为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县教育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招生幼儿园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任组长,分管副园长任副组长,并确定招生工作具体责任人。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6月3日前通过钉钉上报教育局基教科罗振宇老师处。幼儿园应严格招生纪律、严格录取程序、严格执行计划,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及标准,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公开招生信息,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加强政策宣讲工作,认真做好来电、来信、来访工作。教育局基教科咨询电话:89102660、84609908、89102551、84025643、89102525。
(二)为了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和严肃性,教育局成立幼儿园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并设立违规招生举报投诉电话,受理、查处有关违规招生的举报和投诉。电话号码:84022837。
本办法解释权归嘉善县教育局。
附件:1.2020年嘉善县公办幼儿园服务区划分表
2.2020年嘉善县各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计划
3.2020年嘉善县公办幼儿园政策类幼儿入园具体对象、办理需要材料及申办流程
4.嘉善县军人(含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享受教育优待审批表(幼儿园)
5.嘉善县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入园申请表
6.嘉善县人才子女入园申请表
嘉善县教育局
2020年5月27日
各位持住宅家长阅读学区划分时请对应自己住宅社区名称,社区名称可咨询物业与街道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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