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推进全省公安机关辅警管理立法工作,5月18日-20日,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曾施霖、省公安厅预审处副处长李建、省司法厅立法处一处副处长薛皎、省公安厅政治部四级调研员宋靖一行到陇南市徽县、成县调研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立法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陈耀明,徽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赵海斌,成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李鹏陪同调研。
调研组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问询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了陇南市辅警队伍基本情况、辅警管理工作的做法以及辅警工资福利待遇等情况,对辅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指导性意见。
在听取了工作汇报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建议后,曾施霖指出,近年来,警务辅助人员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为建设平安甘肃作出了重要贡献。出台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涉及全省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的合法权益,也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十分必要。
曾施霖强调,要全面探索和发展警务辅助管理模式,尽快推动立法,完善体制,不断增强辅警这支队伍整体凝聚力、战斗力,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围绕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辖域社会治理实际要求,找准辅助警务人员管理方法。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省域、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高度来把握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立法的重要意义,以高站位保证立法的高质量,以立法的高质量推动发展的高质量。二要把握正确导向。制定辅警管理条例要把牢政治性、严守合法性、彰显特色性、增强前瞻性,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及时总结固化实践经验做法,并为有关方面制定配套规定和实践发展预留空间。三要突出问题导向。通过规范辅警管理工作,加强辅警队伍建设,努力解决辅警法律地位不明、职责权限不清、职业保障偏低、管理使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辅警队伍战斗力和稳定性。四要注重立法实效。警务辅助人员身份性质、职责定位等重点问题,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的思路,做到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在科学论证基础上精心做好重点制度设计,切实增强立法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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