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新社丨编辑部出品
2020年全国两会正在进行时,备受各界关注!
律师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频频刷屏朋友圈、登上微博热搜,这些建议内容涉及未成年性侵保护、《民法典》是否要添加离婚冷静期、将刑责年龄降至12岁以降低未成年犯罪低龄化、食用猫狗和野生动物是否需要拘留等众多热点话题,十分接地气。
律新社整理了部分代表委员的提案,一起来看看吧! (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高子程
建议立法禁止虐待动物
相关行为适用治安管理处罚
全国人大代表
极端虐待动物事件以及利用互联网售卖“虐杀视频”牟利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动物,破坏了公序良俗,践踏了生态伦理。同时,危害公共卫生安全,损害民众身心健康,对我国国际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立法缺位。虽然我国已经出台《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生猪屠宰条例》等动物保护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但法律规定较为零散,且均不足以防止动物被虐待,尚缺一部综合性的反虐待动物法律。因此,立法规范虐待动物及相关行为,极为必要且十分迫切。
对此高子程建议,利用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契机,将虐待动物及相关行为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适用范围,例如,将“公开传播、售卖虐待动物视频”归入“寻衅滋事”行为;将“教唆未成年人虐待动物并拍摄过程”归入“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行为等。亦可将虐待动物行为列为独立章节,增加明确禁止虐待动物的法条,并严禁虐待惨杀动物视频。同时,将《反对虐待动物法》列入立法计划,开展立法调研,并组织专家组起草相关法律案,推动我国尽早出台《反对虐待动物法》。
朱征夫
建议中央向每个公民
发2000元疫情补贴
全国政协委员
这次疫情中,广大群众响应政府号召,居家两个月之久,许多人花掉了积蓄,失去了工作,生活艰辛。同时,疫情改变了人们居家出行的方式,导致中小微企业生存艰难。虽然中央和各级政府已相继出台各种优惠政策,并且这些优惠政策也在逐步显现成效,但如果人们没钱买东西或不愿买东西,需求端持续疲软,供应端的产品和服务找不到出路,经济就会形成梗阻。
为此,朱征夫建议,中央政府向每个公民身份证注入2000元人民币消费额度,作为疫情补贴,供公民个人消费,有效期为半年,以纾难解困刺激经济发展。疫情补贴可以救助中小微企业,刺激经济发展。
刘守民
建议完善我国应急法律体系
重构应急管理体制的基本构架
全国人大代表
我国目前已初步建立起包括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戒严法、防洪法、防震减灾法、传染病防治法、森林法、气象法、环境保护法、矿山安全法以及各种法规在内的一整套法律体系,辅以从国家到地方的总体与分类应急预案,共同构成了涵盖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社会政治事件的分类分级应对和处置法律体系。但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要求我们必须重视原有应急法律体系之不足。
刘守民认为原有应急法律体系的不足包括:现有主要应急法律之间存在明显的“条“和“块”主体的冲突;在紧急状态的认定上,两种标准体系无法有效衔接;在紧急权力的边界和行使上,缺乏细密的法律规定;尤其重要的是,《宪法》规定的紧急状态缺乏下位法的衔接,长期以“突发事件”代替“紧急状态”,导致宪法规定在实施中事实上的闲置等。
基于以上问题,他建议在现有《突发事件应对法》基础上制定《紧急状态法》,结合我国应急体制改革,全面重构应急法律体系。具体如下:
第一,制定《紧急状态法》替代现《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二,统一紧急状态的概念和标准,重构应急管理体制的基本构架。
第三,细化紧急权力的规定,提升紧急状态下的应对效率。
第四,明确规定信息双向传递和发布机制,严格法律责任。
第五,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健全法律实施等配套机制。
阎建国
建议出台粮食安全法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全国人大代表
近年来,我国粮食生产连续稳定保持高产,基本解决了“吃得饱”的问题,但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引发国际粮价出现较大波动也再次为我们敲响了粮食安全警钟。
为保障我国粮食安全,阎建国提出以下六点建议:
第一,完善粮食安全保障法律法规。将粮食管理纳入市场经济体系建设和依法治国的范围,加快推进粮食安全保障立法,强化依法管理,合规经营。
第二,明确粮食流通管理的责任体系,规范粮食流通的各个环节,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第三,地方领导干部要在贯彻落实中央“三农”政策的同时,要结合地方实际,确保政策的延续性稳定性,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的平稳,确保粮食生产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四,坚持依法治理与改革创新、落实粮食安全责任体系、创新粮食产业发展模式,提高科学治理能力,积极推进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坚持筑牢安全底线。
第五,因地制宜发展多样性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推动农业生产方式变革,即由分散化、粗放型、高消耗的传统农业向规模化、现代化、专业化的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推动建成适应我国国情的现代粮食产业体系。
第六,要加快实施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行动,建设农业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打造产学研深度融合平台,加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培育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建立健全农业科研成果产权制度,让科技成为保障粮食安全的“推进器”。
李正国
建议制定公共法律服务条例
全国政协委员
公共法律服务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所必需的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正在逐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正在建设,但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如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制度体系和平台尚未完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范围较窄,公共法律服务的监督和绩效评估尚不健全。
为了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李正国建议,制定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对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职责定位进行统一规定,明确公共法律服务提供者服务领域及其法律地位,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服务领域、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服务提供者、资金保障、激励惩戒措施等进行明确规定。
李正国认为,应当进一步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要做好统筹协调,分层分类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城乡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要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库,发展壮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要畅通渠道,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及其配套建设,努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
冯帆
建议加强疫情期间
及疫情后个人隐私权保护
全国人大代表
疫情防控期间,个人信息的保护已经被提上了风口浪尖。如针对武汉返乡人员的信息登记、活动监控等一系列措施迅速在全国各地展开。各级政府部门统计的信息本来是为了实时监控、掌握情况而用,但一些信息却逐渐演变成了所谓的线上“通缉”。各地武汉返乡人员的名单开始在各种家人群、同学群中疯传,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手机号等隐私信息一应俱全。而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手机号、行踪轨迹等均属于个人信息。即便是在疫情防控期间,也应当重视个人信息的保护,避免公共利益压倒个人的合法权益。
对此,冯帆建议疫情背景下加强个人隐私权保护,包括:
第一,合理框定个人信息收集范围。建议有权机构在收集和处理个人信息时能够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合理框定个人信息的收集范围,做到不超范围收集。
第二,安全存储及合理使用当事人个人信息。建议个人信息收集者能够安全存储已收集到的涉疫个人信息,并确保信息储存介质的安全,此外,对于已收集到的个人信息,亦能做到不将其用于疫情防控目的之外的其他事宜。
第三,建立个人信息匿名化或脱敏机制。对于仅用于疫情防控而无须公开详细的个人信息,应以“仅用于疫情防控”为原则,在数据处理阶段即对所收集到的个人信息进行匿名化和脱敏处理;对于疫情结束后不再需要的个人信息,应当统一推动删除、销毁,以免个人信息流入不法分子之手,如需为后续医学观察和研究留存数据,亦应对相关数据做脱敏处理,并告知数据主体并获其同意。
第四,严格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及政策。作为监管者,既要向涉及疫情防控的部门、企业普及法律法规,也要对已发现的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有关各方都应该依据《网络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收集、使用、监管个人信息。不过,相关法律法规能否落地见效,还需要体制内外的监督机制发挥积极作用。
第五,加快个人信息保护立法。虽然目前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多达几十部,但呈碎片化的问题不容忽视。期待个人信息保护法早日出台,为公民个人信息撑起法律保护伞。
蔡学恩
建议建设全国性律师远程会见平台
全国人大代表
律师“会见难”问题一直令办案律师感到困扰,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保障律师会见的条款得不到全面有效地落实,更成为律师办案的阻碍之一,这个由来已久的问题,直至今日都未能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在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之下,我国律师“会见难”问题显得更加突出。
辩护律师“会见难“问题在实践中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1、一些地区因看守所硬件、软件设施跟不上的原因导致会见难。2、案件涉黑涉恶等成为常见的不让会见理由。3、某些看守所或办案部门变相以各种理由设置会见障碍。
为此,蔡学恩建议:由公安部和司法部共同牵头负责,在各地现有的视频会见平台基础上,尽快在全国建成统一管理的远程会见平台,全面推行律师网上视频远程会见。除通过增加会见室和会见窗口,延长开放会见时间,周末开放会见,推行网上预约,严格规范看守所会见规则等措施外,当前最为重要的举措是,适应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时代的要求,建设全国性律师远程会见平台。在公安部和司法部的统一领导和监管下,各地的远程视频会见室可以考虑建在当地司法局或者律师协会或者当地看守所,并与全国的看守所实现联网,当地司法局或者律协或者看守所负责查验会见手续(律师证、会见函、委托书),外地看守所也可以在线查验会见手续,最大限度减少异地会见成本。
法蒂玛·马合木提
建议加强疫情防控中个人信息保护
全国人大代表
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已进入新的阶段,各地复工复产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但各省市、各主管部门制定了不尽相同的数据收集、使用方法和机制,对于如何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并没有一个清晰、统一的解决方法。虽然收集、利用、分析重点数据有助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高效开展和疫情态势的准确判断,但考虑到以上个人信息体量巨大、可能涉及重要隐私,亦不可忽视对各责任主体的管控要求,要强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流程管理,规范并保证疫情防控期间对个人信息的采集、分析和保护,确保机构权力和个人权利之间的平衡,防止个人信息的不当泄露和使用。
法蒂玛认为,当前应当进一步明确个人信息收集的方式、范围,探究大数据合法使用的边界。她建议,应该明确责任主体,保障信息主体权利。疫情防控的有关部门(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授权的机构)应作为以上个人信息保护的第一责任部门。如有关部门因技术协助、数据统计等需要,委托其他组织(单位或互联网公司)协助有关信息的处理,该部门应通过合同、承诺、技术手段等有效措施防止以上其他组织不当收集、使用、存储、处理相关个人信息。
黄廉熙
莫让社交电商、短视频平台
成为假货治理"洼地"
全国政协委员
伴随着短视频的风靡和“直播带货”商业模式的兴起,短视频平台上出现大量假货乃至“三无”产品。疫情期间一些假冒伪劣口罩等医用防护产品在网络上无证售卖,微商、朋友圈、短视频平台等渠道成了假货治理的“洼地”。
对此黄廉熙建议,对社交电商、短视频平台等新兴销售渠道进行规范监管,或将其纳入电商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监管范围,以避免出现监管上的“法外之地”。同时,网络经销者应具备相应的市场主体资格,承担相关的产品质量责任;网络平台经营者应严格审查第三方卖家的相关资质证明等,加强平台内商务活动的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社交媒体的监管。
黄廉熙委员还建议建立电子商务联合治理平台,共享信息、共治假货、共建打假合作联动机制,协助执法机关进行溯源打击,杜绝假货跨平台流窜;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重对制假售假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周世虹
建议适当授予护士处方权
全国政协委员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医疗模式的转变,护理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护理临床工作、管理、教育及科研水平也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全国有近400万人的护理队伍,本科、硕士甚至博士等高学历护理人员逐渐增多;同时新时期的医疗卫生服务内容越来越丰富,随着家庭医生制度的推广、医生多点执业制度的实行,对护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护士不仅是单纯的医嘱执行者,而且还需要能动地参与医疗活动,因此迫切需要相关法律赋予护士一定的处方权。周世虹认为,适当赋予护士处方权,一是可以有效节约医生的时间,使医生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处理其他病患,从而节约急缺的医疗资源,缓解看病难的压力。二是可以为患者提供更为及时有效的护理服务,缩短患者的治疗时间。三是能够提高护士的社会地位,提升护士的职业价值,改变了重医轻护的观念,从而促进护理事业的发展。四是有助于培养面向基层的高端实用型护理人才。
对于适当授予护士处方权的具体措施,周世虹给出三方面建议:
第一,制定、修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护士具有处方权的准入、职责范围、法律责任等。详细规定护士处方权的构成、范围以及对滥用处方权的处理;规定拥有处方权的护士可以按照医嘱延续某些疾病的处方,在一定范围内开具某些急救药物,遵医嘱适当调整姑息治疗患者的止痛药物剂量等;享有法定处方权的护理人员,在开具和审核处方的过程中,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树立处方法制观念。
第二,建立护士处方权准入制度。建立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通过授予处方权资格;加强对授予处方权护士的培训,培训内容不应局限于药理知识,还包括临床医疗知识,与医生、病人的配合与交流等方面。
第三,选择合适的领域和执业层次开展试点,再视情况完善并推广。如在社区医疗站、急诊病房、重症监护室等试行开展护士处方权制度。社区医疗站及个体诊所中医生力量相对薄弱,护士成为诊疗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部分护士拥有处方权,将有利于他们更好的为患者提供服务。
袁爱平
建议开展产业互联网银行试点
全国政协委员
疫情之下,伴随着5G的商用,实体经济线上化、数字化进程明显加速,产业互联网将逆势增长。在这种背景下,作为现代经济血液的金融,积极拥抱‘互联网+’,打造产业互联网银行,以智能化、网络化、定制化金融服务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而推动产业互联网建设,不仅需要核心企业整合产业价值链,将物流、单证流、数据流注入产业互联网平台,实现运营的提质增效;同样需要金融服务联接核心企业、平台与产业价值链,打通资金流,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险的痼疾,赋能整个产业链及产业生态。因此,打造产业互联网银行是发展产业互联网的必要之举。
袁爱平建议,支持条件成熟的银行开办产业互联网银行业务,以产业龙头企业为依托,构建以“数字风控、智能获客、智慧运营”为核心的产业银行平台,为目标产业的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员工和产业C端客户,以及相关合作方提供产业链金融及“工业品淘宝”支付结算和融资服务。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支持产业互联网试点银行与工商、税务、海关、法院、电力、水务、环保部门和房产交易登记中心,以及政府机构实现数据互联共享,连通各省级电子政务外网统一云平台。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