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金·斯通纳,美国枪械设计师,1956年发明AR-15步枪,直接气吹式原理更是被称为跨时代的设计,影响了美国轻武器的发展方向,时至今日仍具有相当高的影响力。
在AR-15诞生的一年之前,斯通纳还设计了一款AR-10,两者的结构其实是一样的,区别只是AR-15发射5.56×45mm小口径步枪弹,而AR-10发射7.62×51mm中口径步枪弹。
由于M14在越南的恶劣表现,美军对7.62全威力弹格外失望(全威力弹后坐力非常大),这就导致他们后来选择了小口径的AR-15。不过斯通纳并不愿意放弃AR-10,既然步枪这条路走不通,那就把AR-10改成轻机枪,争取另一个市场。
60年代初,AR-10轻机枪诞生。斯通纳当年在设计AR-10/AR-15的时候,已经考虑到了重量问题,所以这两款步枪用的是航空级铝材、钢和聚合物的组合 ,即便改装成轻机枪,依然要比同类产品轻得多,作为火力援助武器非常合适,这是AR-10的其中一个核心竞争力。
考虑到机枪射速较快,斯通纳将AR-10的最高射速提升到了1000发/分钟,供弹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弹匣供弹,通过原本就有的弹匣座连接;另一种是弹链供弹,就在枪机旁边开了一个供弹口。
AR-10轻机枪配备了两脚架和250发弹箱,这个弹箱非常有意思,斯通纳为弹箱添加了背带和输弹带,这样一来弹箱可以背在身上,而弹链则通过输弹带传送到轻机枪上,有效提高了机枪手的机动性。
当然,与今天的弹链背包相比,AR-10的弹箱显得有些过于娇小了,背在身上如同幼儿园背包一样。
斯通纳亲自试射AR-10轻机枪。
AR-10轻机枪在重量、便携性等方面做得很好,但最终并没有得到美军的青睐。原因可能与当时的大环境有关,因为在60年代那会儿,轻重两用皆可的通用机枪才是主流,轻机枪其实已经走到末期了,美军在选择新型机枪时,必然更倾向于通用机枪。
另一方面,阿玛莱特的影响力不够,当年阿玛莱特手握AR-10/AR-15的专利,结果愣是没得到美军认可,后来因为财务危机,阿玛莱特将专利卖给了柯尔特,然后柯尔特通过走后门才让AR-15崛起。
同理,纵使AR-10轻机枪的性能再好,但阿玛莱特影响力不足,与美军都搭不上话,又如何让它成为制式武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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