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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刘虎山
宁夏农垦成立70周年,展示辉煌成就之时,人们自然会想到宁夏国营农场创建者之一、西北地区成立最早的灵武农场首任场长高宜之同志。
这位在战争年代出生入死,开展地下工作的优秀战士,为宁夏农垦的创建与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
高宜之
高宜之,1906年12月,出生在陕西省佳县乌龙铺古城村的一个农民家庭。
从小读私塾的他,于1923年考入陕西榆林职业中学。1925年秋,考入北京工业大学。因家庭困难,1926年回到家乡,在佳县乌镇小学教书。
1927年,他奔赴西安,考入西安中山军事学校。并于当年6月,由时任中山军事学校政治处长兼军事教官、中共党组织书记邓小平,时任中山军事学校第二大队大队长张汉俊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8年,高宜之被党组织安排到陕西佳县姜家兴庄小学任教,开展党的工作。
1929年秋,高宜之经陕北早期红军创始人之一的闫揆要介绍,到陕西神木骓军骑兵旅任掌旗官,做地下工作。
1930年下半年,骑兵旅哗变后,高宜之前往陕西保安县(现志丹县)找到了刘志丹。
1932年,他岀任甘肃省环县公安局长。
1933年下半年,在甘肃省会宁县,他奉命打入国民党十一旅一团,公开身份为副官。曾于1935年8月,1936年10月两次掩护中央红军顺利通过会宁一带。
在陕西三边(定边、安边、靖边)党组织的领导下,高宜之与牛化东(解放后任宁夏军区副司令员)一道在国民党十一旅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党的地下工作,为后来十一旅起义奠定了基础。
1945年10月,国民党十一旅在陕西安边举行起义,高宜之也光荣地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任三边军分区政法处处长,主要负责管理俘训队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高宜之在三边部队担任过副团长、三边军分区供给部政委、宁夏军区后勤部副政委。
01 受命创建首个国营农场
1950年初,西北军政委员会根据毛泽东主席:"军队要成为战斗队、宣传队、生产队"的指示精神,决定各省军区所属部分军队转为"生产队",创办国营农场。
为此,西北军政委员会对陕、甘、宁、青四省调查了解后,认为宁夏省的条件较为优越,确定先在宁夏选址试办一个国营机械化农场。
1950年4月,宁夏人民政府根据中央农业部和西北军政委员会的意见,决定由宁夏军区负责筹建农场。
同年5月7日,宁夏军区成立了建场筹建处,调军区后勤部副政委高宜之同志负责建场筹建处工作。
1950年5月,由西北农林部、宁夏建设厅和宁夏军区组成两个调查组,对平罗县西大滩和灵武县的山水沟滩进行调查比较后,认为灵武山水沟滩土地平坦,灌水排水问题较好解决,而且靠近县城,社会环境比较安定,因此初步确定首先在此建场。
为了给兴建农场准备干部和借鉴外地建场经验,1950年5月,高宜之随同西北军政委员会从中国人民解放军十九兵团和陕、甘、宁、青四省部队中抽调的3名师级军官及随行80多人,到东北地区的国营农场、牧场、工厂进行为期四个多月的参观学习。
考察结束后,回到北京。10月1日,他与部分考察团成员参加了第一个国庆观礼。
1950年10月,西北农林部从西北军政委员会接手筹建农场的任务后,重新修订了建场计划,决定以“培养干部、积累经验、示范农民、多打粮食"为建场方针,仍决定在宁夏灵武县山水沟滩兴建我国西北地区第一个国营机械化农场。该场为地区级单位,归西北农林部领导。
1950年11月初,西北农林部派农政处长冯士林来宁考察了农场场址,并与宁夏有关方面协调建场事宜。经与宁夏省政府、宁夏军区协商确定,高宜之同志仍为农场筹建处负责人。
在高宜之的努力下,筹建处向西北农林部、宁夏有关部门申请派遣干部、技术人员,调拨拖拉机和农具。
经过短暂筹备,1950年12月1日,高宜之在农场筹建处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全体职工大会,正式宣告"宁夏灵武机耕农场"成立。办公地点由银川市铁匠街(今利民街)迁往灵武县城内一座旧军营。高宜之任农场场长兼党总支书记。
灵武机耕农场成立时,规划占地总面积9.57万亩,但干部职工却只有25人,他们是:高宜之、高镇安、折启发、刘思明、关振汉、黄嘉珺、赵立喜、屈德林、李景三、刘钟宽、刘勇、冯继祖、刘博森、刘同祥、冯明汉、王裕德、张炳焕、周旭安、候振义、张秀山、刘西文、巴荣裕、郭醒毅、杨胜山、孟庆华。
当时给农场调拨来的农机具有:苏制纳齐拖拉机、苏制万能拖拉机各一台,美制福特拖拉机5台,犁、耙、播种机等机引农具9台。
1951年1月5日,接宁夏省政府指示,灵武机耕农场将苏制纳齐和美制福特拖拉机及五铧犁、三铧犁、六行方形点播机、拖车等农机具送往银川市文化馆展览一个月,并派专人讲解,向参观者展示农业机械的美好远景。
1951年4月21日,20名拖拉机手驾驶7台拖拉机开犁翻耕山水沟滩这片处女地,开创了宁夏农业机械化作业的新纪元。
灵武机耕农场是在未进行详细勘测和科学规划的情况下上马的,这就使高宜之这批建设者们不得不"边勘测、边规划、边开荒、边建设、边生产"。
他们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风餐露宿,披星戴月,以顽强精神和坚强毅力,克服缺设备、缺劳力、缺技术、没经验等重重困难,在探索与实践中艰难前进。
灵武机耕农场在创建过程中,中央农业部、西北农林局、宁夏省党政军及有关部门领导都给予大力支持和关怀。除派遣干部、技术工人,调拨农机物资外,并经常带领专家、工作组到农场指导工作。
1951年,宁夏公安厅给农场带来直属第二劳改大队1200多名劳改人员开垦荒地。农场附近的灵武、吴忠、金积各县政府动员大量民工帮助农场建场。
1951年4月,首次开荒并试种小麦、水稻、高粱、亚麻、苜蓿等农作物。修建标准化农田,建立灌水系统,植树造林,修建房屋。到年底共开荒11426亩,收获各种粮食6.2万公斤。
1951年4月12日,由 宁夏建设厅水利局勘测设计,河东工程处组织施工的第一农场渠破土动工,渠长31、5公里。
11月10日举行了有6000多人参加的放水典礼和庆功大会。
1951年11月,西北农林部领导的拖拉机驾驶员训练班在灵武农场成立,1952年定名"宁夏省机耕学校",高宜之兼任校长。
到1952年3月,在校学生300多名,为西北农机事业发展培养了一大批人才。1956年,该校迁往银川市西门新址,改名为"银川农业机械化学校"。
1952年11月4日,西北农林部将灵武机耕农场交由宁夏省农林厅领导。
到1954年,高宜之带领干部职工,经过四年的艰苦创业,建成一个新场部,四个作业站。开荒4.09万亩,造林416亩,栽种果树155亩,饲养各种大家畜及猪、羊1956头(只),农作物播面积达38435亩,年产粮食177.1万公斤。
灵武机耕农场在当时的西北地区,第一个引进和使用国际上比较先进的拖拉机、收割机。
每当拖拉机在荒原中垦荒犁地;在整齐划一的机耕条田中翻地、播种作业时,引来大批扶老携幼的农民群众围观,都要亲眼看看"犁地不用牛"的真实情景。
1953年7月16日至26日,农场首次用苏制康拜因收割机收割小麦时,十天内从灵武、吴忠、金积等地赶来的干部、工人、农民约8000多人进行参观。
灵武机耕农场在建设过程中,有组织地接待了陕、甘、宁三省的干部、农民、工人、学生一万多人前来考察学习,以活生生的现实,向他们宣传了农业集体化和农业机械化的优越性。还接待了西北农学院等大中专院校,以及农建一师(前进农场)、甘肃省黄羊河等农场共十多个单位的315名学生、干部、技术人员来场培训学习。更为重要的是为宁夏、甘肃新建农场输送了部分干部和技术人员。
高宜之在灵武农场用过的汽车
02 倾注心血奠定农垦基业
继灵武机耕农场建立后,1952年8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农业建设第一师,在平罗县西大滩创建了宁夏第一个军垦农场"国营前进机耕农场"。
1953年,灵武机耕农场初具规模后,宁夏省农林厅决定由灵武机耕农场负责在金积县(后合并到吴忠)筹建灵武农场金积分场。
接到通知后,高宜之带领技术人员亲自实地踏勘、测量、规划,并委派负责人,抽调干部、工人。调拨农机具、车辆,牲口、种子,开荒造田,修建房屋。
1954年7月14日,以灵武农场金积分场为基础,成立了"国营巴浪湖机耕农场"。高宜之不辱使命,他亲手创建的又一个国营农场诞生了。
为了统一加强对国营机耕农场的领导,经中共中央西北局批准,1954年7月21日,筹建"宁夏省国营农场管理局"。
农建一师师长兼政委王世杰任局长,高宜之任副局长兼党支部书记,冯祖述、马惇靖、郝耀任副局长。同年9月1日,根据中央的决定,撒销宁夏省建制,并入甘肃省。
宁夏省国营农场管理局于9月11月宣布改组为"甘肃省农林厅国营农场管理局"。
高宜之于1954年10月10日离开灵武农场,就任农场管理局副局长,不久局机关搬至兰州市办公。
农场管理局成立后,在高宜之和其他局领导的共同努力下,于1954年8月16日,组建成立了"国营连湖机耕农场"。
1955年5月"国营暖泉机耕农场"成立。
1955年10月,农建一师集体转业。经农场管理局协调,从农建一师安置1000多名复转官兵到甘肃省境内支援创办国营农场。
1958年,中央决定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3月,高宜之带领一名干部回到银川筹建"宁夏自治区国营农场管理局"。
11月24日,宁夏自治区政府批准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林厅农垦局",高宜之任局长兼党支部书记,张成友、金占鳌任副局长。
此时,宁夏已有灵武、前进一、二、三场、巴浪湖、连湖、暖泉七个国营农场。总人口9575人,其中职工4468人。耕地面积达15.37万亩,粮豆总产1050万公斤。
1959年上半年,宁夏自治区政府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国营农场建设规模,并把国营农场办成出口商品基地的精神,要求自治区农林厅农垦局,尽快做好前期摸底勘查工作,争取年底前创办3一5个国营农场。
高宜之局长带领农林厅勘测队和有关人员,深入到部分县、人民公社进行摸底勘查,提出了新建农场的选址方案和建设意见。
当年12月24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报请国家计委、农垦部批准,成立了四个国营农场,即国营平吉堡农场、国营渠口堡农场、国营兴隆堡农场、国营王团庄农场。兴隆堡和王团庄农场于1961年撤销。
宁夏农垦局三届局长合影刘寅夏(左)、高宜之(中)、柳登旺(右)
1959年10月,高宜之调到建院不久的宁夏农学院任副院长。1960年9月,农学院与宁夏大学合并后,他任总务长。
1962年10月,从事过农场、农垦领导和管理工作的高宜之调任国营前进一分场任党委书记兼场长。
在前进一分场工作的近4年中,他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团结带领老军工、复转军人、浙江支宁青年和知识分子,加大盐碱地的改造力度,增强对农田精耕细作的投入。加强经营管理,积极发展场办工业,使农场严重亏损的局面得以明显转变。
1966年5月,“文革”开始后,高宜之受到不公正待遇,被免去职务,等待分配工作长达14年。
1980年夏,高宜之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事室副主任,自治区政协第三、第四届常委。
1984年12月离休(享受副省级待遇)。1994年9月24日,高宜之因病医治无效,在银川逝世,享年88岁。
作为宁夏农垦的创始人之一,高宜之在宁夏农垦辛勤工作了十三个春秋。亲自参与了宁夏农垦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不仅为宁夏农垦的创建与发展作岀了巨大贡献,也为"艰苦奋斗,勇于开拓"的农垦精神孕育形成倾注了大量心血。
农垦人会永远记住他!
作者系原农垦事业管理局退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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