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滚动浏览全文↑↑
为进一步打击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桃城区人民法院特开通失信曝光台,依法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示惩戒。
本期是桃城区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第8期。欢迎大家转发扩散,为构建诚信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因下列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现公布不履行义务人员信息: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高虎,男,1986年4月22日出生,住冀州市西王镇高田庄村。
高虎应偿还宁晋县禹建水工机械有限公司货款234388元、违约金63980元及利息,宁晋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高虎仍未履行。
来源:衡水桃城法院、宁晋法院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