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淮南市查办一起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形象做广告宣传案件。
今年年初,淮南市市场监管局对一公司涉嫌利用国家领导人形象做广告宣传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该公司印制大量广告宣传折页,内容中包括声称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该公司集团董事长、视察集团多个建设工地等照片及文字。
该公司使用国家领导人的形象用于开发项目“中铁南山里”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广告不得有“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的规定,已构成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形象做广告宣传的行为。
淮南市市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0万元的处罚。
来源:安徽省“扫黄打非”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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