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仓山区城市管理局发布关于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的公告。
据悉,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无序停放,已经严重影响了消防、道路交通等安全事项,为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保持整洁、有序的市容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现根据《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福州市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管理工作方案》等要求,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局自2020年5月10日起将在仓山区全区范围内开展乱停放非机动车整治行动。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非机动车要在已划定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内按标识所指方向有序、顺向、整齐停放;
二、不得在已划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以外的人行道或非机动车行车道及机动车道上乱停乱放;
三、地铁出入口50米范围内为严管区域,5米范围内不得停放各种车辆,非机动车必须按照划定区域规范停放;
四、不得在各商圈外围道路沿线安全通道、消防通道周边乱停放。
五、仓山区全区道路禁止未悬挂黄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停放,违者将予以搬离。
六、请仓山区道路沿线两侧商户、企业遵守《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按照要求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
七、违规停放的非机动车予以搬离暂扣,对乱停放人员予以处罚。
希望广大非机动车车主自觉遵守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做到文明出行。仓山区城市管理局将严格开展执法,对违规停放的非机动车,坚决搬离,并从重处罚。对无人认领的电动自行车,未更换黄牌乱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彻底清理。对多次违章的车主,上报市城管委记入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失信黑名单,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对违反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不听劝导或阻挠执行公务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发现违法收取非机动车停车费、涉黑、涉恶等违法问题,请在确保自身安全情况下尽可能拍照记录,并及时向公安部门、仓山区扫黑办反映情况,提供线索,我局将配合相关部门予以严厉打击。
同时,为严格规范共享单车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请各共享单车企业管理方对共享单车骑行者做好相关法规的宣传,配齐相应的运营人员及运维车辆,做好共享单车停放管理。仓山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将每日上路巡查,每发现1处违规停放现象,将第一时间通知各共享单车企业整改。若1个小时内未及时整改或存在超量投放问题,仓山区城市管理局将对违规停放的共享单车予以暂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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