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张瑜)当前,租房市场上租赁托管公司数量较大且鱼龙混杂,部分“爆仓”“跑路”租赁托管公司采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模式,一方面高价代理房东出租房屋,另一方面又以较低价格吸引房客一次性交付半年或一年房租。房东、房客遇到这种情况,以为捡到便宜,实则不然,租赁企业“爆仓”后给房东、房客带来的损失,通常是初时获益的数倍。4月23日,南京市房屋租赁指导中心特别提醒广大房东、房客,在收付租金过程中,建议选择租金银行托管,防范风险。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日前,南京市房屋租赁指导中心下发关于落实住房租赁机构租金托管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对在南京行政区域内从事住房租赁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住房租赁机构”)建立租金托管制度。
在租金收付时,市房屋租赁指导中心建议,谨慎选择租金支付周期房东在与租赁托管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出租合同时,可对租赁托管公司代理出租的租金收付周期进行一定的限制,如可以约定租赁托管公司只能按月或季度收取房客租金,或者约定租赁托管公司代收租金的周期应与付给自己的租金周期一致,防止租赁托管公司利用租金收付周期差建立资金池。房客在向租赁托管公司支付房屋租金时,应了解租赁托管公司有无房东的代理出租的授权以及具体代理事项和权限,尤其注意避免一次性预付较大额度的房租,如一次性支付半年或一年租金,尽量选择短期支付房租,如按月或季度支付。
同时,建议警惕明显偏离市场价的租金房东、房客无论出租或者承租房屋,都要及时了解周边租赁房屋市场价格,警惕“高进低出”“长收短付”带来的租房风险,防止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房东在委托租赁托管公司出租房屋时,应了解市场租赁价格,对于租赁托管公司给出的代理出租的租金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时要保持警惕,不要贪图一时的高价,造成后续的损失。房东可主动对接房客,了解租赁托管公司是否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高风险经营模式,如发现异常,建议及时解约止损。房客在承租房屋也要警惕低价诱惑,建议房客要查看租赁托管公司与房东之间签署的委托协议书或代理合同,了解房东委托房源的出租价格、期限、房租支付方式等信息,慎重承租。
市房屋租赁指导中心提醒房东、房客,南京市已经建立住房租赁机构租金银行托管制度,建议房东、房客通过住房租赁企业租房时应选择租金银行托管,通过租赁企业在银行开设的租金专用账户收付租金,确保房客租金能够直接划转到房东账户,保护租金不被挪用,保障租金收付安全。
房东、房客应选择开展租金银行托管业务的租赁托管公司出租房屋。在与租赁托管公司签订合同时,应当约定租金通过银行托管。房东、房客在南京网上房地产网站上核实租金专用账户信息后,在合同中注明租金专户信息。如遇到租赁托管公司低价租房但要求一次性收取半年以上租金并拒绝通过银行托管租金的,应保持高度警惕,必要时可向属地房产管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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