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只胖乎乎的果子狸现身绥阳县城一商铺内,绥阳县公安局洋川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其捕获并通知绥阳林业公安派出所,当晚,这只果子狸被民警送到山林进行放生。
近日,绥阳县公安局洋川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只不知名的小动物现身县城批发街(新西路)张先生一商铺内,张先生进行驱赶时,它昂着头摆出攻击人的姿势,于是电话报警。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了现场。赶到现场后,民警认出这只趴地板上一动不动的小动物是一只果子狸,因为春节前之前曾救助过果子狸,比较了解它的习性,民警担心这只果子狸伤人决定将其捕获。随后,民警用鱼网兜前后包抄,在几分钟内将其捕获,装入编织袋。
“县城周边的山林里是有果子狸,但果子狸直接跑进门面内还不多见。”绥阳县公安局洋川派出所教导员杨熠介绍说,县城附近就有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平时居民在散步时便经常见到野鸡、野兔等野生动物。“ 这些年绥阳的生态越来越好,偶尔也会出现野生动物从山林里跑到城市的情况。 今年春节期间我们就救助过一次,也是果子狸跑进新城区林达阳光城小区,将其捕捉后放归到了山林里。 ”
民警同时提醒大家:若发现野生动物时,不要对其追赶、惊吓,更不能私下抓捕,以防受伤。可及时拨打110,专业人员会前往处置。同时,《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个人饲养野生动物,捕杀和宰食野生动物也都属违法行为。
来源:绥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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