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刘继忠 见习记者 张莉/文 受访者供图视频
电梯,是日常必不可少的“硬件”工具,高层建筑更是如此。近日,东方今报热线(0371-65830000)接到郑州市民王先生(化名)求助称,自家小区楼栋的一部电梯损坏无法使用,另外一部电梯不能满足楼栋百余户的日常需求,上下班高峰时只能靠走步梯,联系物业迟迟未得解决,给日常生活带来不少麻烦。
遭遇:电梯慢如蜗牛,每天上班徒步下32楼
提起每天上班出门的经历,家住新郑国瑞城爵士苑11号楼的王先生便十分头疼,每到上班高峰时期,看着电梯的数字缓慢跳动,在中下楼层之间起起伏伏,他会选择直接走步梯下楼。
“我们这栋楼一共一百多户,一层四户公用两部电梯,其中一部电梯已经坏了接近半个月,物业一直没有去好好解决,我们家住在高层,动不动就要走步梯,这真的太难了。”王先生告诉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自电梯损坏以来,自己清晨上班一直都是走步梯,从32层徒步下楼需要花费五六分钟,而等电梯的时长还要更久,短则五分钟长则十几分钟,这给日常生活带来严重不便。
对此,楼栋的居民也颇有怨言,曾多次联系小区物业对电梯检修,得出的结果是电梯钢丝绳损坏,需要使用公共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王先生十分不满意,“我们是2016年交的房,这才住了几年,就动用公共维修基金去维修电梯,我去电梯机房查过记录,他们并没有按时做清洁与日常保养。”他称,自己曾与物业一起去查看过电梯机房的日常维修保养记录,发现其在日常养护和清洁管理方面存在疏忽,很可能间接导致电梯出现损坏。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了解到,该小区业主在交房时,都曾根据住房面积缴纳过公共维修基金,王先生家也交付过5000元。但他认为,这笔费用应在年限更久时使用,刚交房三年多,电梯的日常管理方面存在疏忽,维修电梯的费用需物业方承担。“这电梯如果时间久一点,需要大修的话,可以动用维修基金,但现在这属于日常保养不当造成的,后期如果其他方面再出现别的问题,后期资金不够用又该怎么办?”
回应:电梯将尽快维修,需使用公共维修基金
4月20日,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与该小区的国瑞物业公司(爵士苑物业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该楼栋确实存在电梯损坏情况,为业主日常生活带来不便,目前物业方正在尽快准备维修,但维修电梯的费用需要从公共维修基金中支出费用,这需要该楼栋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
随后,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又联系上该小区的物业楼管魏女士,对方告诉记者,电梯属于公共使用设施,此次维修电梯花费3万多元,需要使用业主曾缴纳过的公共维修基金,目前正在征求三分之二业主的签名同意,有部分业主已经签过名。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又向物业楼管魏女士咨询业主签名进度,其表示楼栋业主较多,需挨户上门征求意见签字,导致工作量巨大,目前业主意见不一,现已有10户业主同意并支持,他们将加快进度促成电梯维修。关于王先生所说的,电梯机房日常养护不当问题,楼管魏女士表示,电梯在维修方面都留存有记录,物业皆有日常保养巡视。
关于物业的回复,王先生并不认同,他又向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提供了电梯机房的照片以及巡视记录,称其在保养时存在疏忽。目前,业主与物业双方各执一词,意见暂未达成一致,电梯问题关乎日常生活,仍需尽快解决。
律师看点:
对此,记者采访到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他分析认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存在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包括电梯日常养护清洁等非技术性工作,如果物业公司违约的,业主有权要求其承担经济损失。但如果该电梯系正常使用情况下导致出现故障而需要维修的,物业公司可征求业主意见,依法使用维修基金,确保业主方便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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